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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302 | [ 发文字号 ]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4〕29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4-12-31 |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302 |
[ 发文字号 ]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4〕29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4-12-31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市民放心消费、欢乐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元旦、春节将至,农产品消费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风险增大。请各镇街摸清元旦、春节期间有食用农产品上市的供应基地情况,按照风险分级情况,做好日常巡查指导。要督促基地生产者对上市产品每批次开展速测,合格方能上市。委属有关科室对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品种,要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妥善处置。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通力协作,有效衔接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严防问题产品上市销售。特别是对直供学校的食用农产品实施重点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结合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向种养殖主体发放安全用药明白纸、重点品种经常检出药物清单、生产操作规范手册等,让主体知晓“禁(停)药坚决不能用、限用药按规定使用、常规用药残留必须符合标准”,绝不能因追赶上市而无视质量安全。同时,要提醒农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注意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警惕和防范因食用腐坏食品等导致的中毒风险。
三、持续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
对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消费者十分认可较高。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力度,督促指导规模化生产主体农产品批批带证上市、收购主体主动索证、开证。各镇街及村级服务点要为周围种植养殖户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服务,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便捷开具服务到位。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带码亮证供应商超、集中采购、线上平台等,提高承诺证在市场上的覆盖面,增强老百姓消费信心。
四、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
委属相关科室要持续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强化期间核查,指导生产主体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要求做好质量管控;强化证后管理,督促获证单位规范使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农产品标志;强化生产基地与大型电商、销售平台对接,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推介、展示展销,让更多优质农产品走上百姓餐桌。
五、加强执法办案
深入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落实安全间隔休药期规定以及私屠乱宰、屠宰贩卖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处置不合格产品。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
六、加强应急值守
强化节日应急值守,一旦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问题。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发现负面舆情立即调查核实,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澄清不实言论真相。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