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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46J/2024-0002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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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及以上机关奖励表彰事宜及项目名单。根据授权承办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1.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宏观调控管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批;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认定;负责伤(病)残等级鉴定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安全监管和信访稳定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称改革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就业和人才科、劳动监察仲裁科(政策法规科)、社会保障科(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保基金监督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0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1.5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40.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26.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01.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0.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26.9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1.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55万元,比2023年增加34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17万元,比2023年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22.38万元,比2023年增加326.9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新增项目:全县年度重点工作表彰经费40万元、博士后工作站经费150万元;二是部分项目上年年初预算不足,年中在追加预算,今年全部纳入年初预算。如:事业单位公招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65万元、劳动能力鉴定增加15万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25.4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安家费及慰问费10.5万元等。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实际使用数远小于预算数,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预算今年的公务接待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1.97万元,比上年增加2.3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422.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我单位无车辆。2024年无车辆购置计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红 联系方式:023-70717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