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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13 [ 发布日期 ] 2026-01-1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13
[ 发布日期 ] 2026-01-19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25年,县人力社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丰都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环保责任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核心职责。结合部门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到实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年召开专题会议4次,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二)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级组建两支、市级常备一支”环境应急队伍的要求,严密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本级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在队伍组建过程中,针对队伍组建的岗位设定、职责划分等关键环节,主动提供人力资源政策支持,结合应急处置工作特点,协助优化岗位配置,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确保队伍职责清晰、运转顺畅。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及《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日常学习计划,全年组织集中学习4次,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生态环保意识。结合“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通过人力社保局一楼服务大厅电子屏平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等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生活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二、存在的问题

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集中学习、LED屏播放宣传等传统方式为主,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对服务对象的环保宣传覆盖面不够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责任落实,推动业务融合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到实,从而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人社业务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二)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环保意识

丰富宣传教育形式,采用专人讲解、趣味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的环保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加强内部培训,邀请环保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提升干部职工环保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推进机制,将环保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丰都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贡献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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