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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0-00508 [ 发文字号 ] 丰人社发〔2020〕80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0-00508
[ 发文字号 ] 丰人社发〔2020〕80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丰都县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取消贫困区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计算机、外语条件,落实学历放宽至中专,并适当放宽论文、科研条件政策。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7号)和《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聘办法》(渝人社发〔2015〕1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放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具体政策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整改要求,进一步放宽职称评聘条件。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校、科研单位和三甲医院除外)和乡镇、街道卫生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重庆市全科医生(基层)高级(含副高、正高)职称。对于达不到规定学历的全科医生,具备中专学历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可申报全科医生(基层)副高级职称;具备中专或大专学历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30年或25年,可申报评审全科医生(基层)正高级职称。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科研和论文要求。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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