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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1-002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1-002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集中帮助困难人员就业创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渝人社﹝2021﹞12号)要求,近日,县人社局联合县残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三、核心举措

(一)建立帮扶清单。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开展走访普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对辖区内新增符合条件的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认定。

(二)广泛收集岗位。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县残疾人联合会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

(三)实施精准服务。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

(四)组织线上招聘活动。各乡镇(街道)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线上招聘活动,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助残就业社会组织的合作,做好网上就业援助招聘会。

(五)开展走访慰问。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帮扶清单,结合“关注残疾冬送温暖”活动,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

(六)聚焦重点群体。各乡镇(街道)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落实特殊要求。

四、适用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

五、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

(二)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在就业援助月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采取的重要举措,在本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跟踪回访,巩固成效。活动结束后,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县残联要做好本部门相关总结统计工作,将数据和总结报县人力社保局。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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