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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持续实施“千人返乡创业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6-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办〔2021〕15号)精神,现就持续实施“千人返乡创业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新增注册投资15万元以上(不含政府投资)返乡创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350户(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二、工作举措

(一)摸清基本情况

一是各乡镇(街道)继续组织村(社区)开展外出创业成功人士调查摸底,在外创业成功人士以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作为统计口径,在去年统计《丰都县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联系表》(附件2)的基础上,持续更新创业成功人士联系表。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返乡创业人员数据台账。统计好2021年辖区内新增返乡创业主体的信息,包括创业者的相关信息、创办企业的相应信息等,录入《丰都县2021年“千人返乡创业”登记表》中(见附件3),并汇总建立《丰都县2021年“千人返乡创业”汇总表》(见附件4)。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引导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积极返乡创业,支持家乡建设。一是“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通过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QQ群、微信群等媒介刊发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在交通汇集点和群众聚居地设置宣传栏、宣传点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在家乡的亲戚朋友开展一对一政策推送宣传工作,确保外出务工人员更好地获得返乡创业相关信息。二是注重宣传内容。一方面,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关于农民工就业创业有关精神,全市经济发展方略以及关于农民工的培训、帮扶、微企补助、税费减免等政策;另一方面要积极宣传返乡创业人员特别关心的政策,如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

(三)加强服务工作

1.组织创业活动组织开设创业讲坛、开办创业沙龙、举办创业大赛,推荐返乡创业项目参加重庆市“渝创渝新”、“中国创翼”创业大赛和重庆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赛等多种形式的创业活动,营造创业氛围。

2.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将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针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初期(创业一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已经创业成功的返乡创业人员(包括乡村创业带头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业主等)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组织SYB(创办你的企业)、WLC(网络创业培训)及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让返乡人员能准确评估市场,了解市场经济的运作,认清企业法律形态和法律环境,慎防企业风险,掌握创业扶持政策等,进一步助力创业成功。

3.强化创业扶持一是强化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引导创业导师向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线上线下创业指导、项目评估、结对帮扶、跟踪指导和其他创业服务。积极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微型企业孵化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创业平台建设,吸收容纳返乡人员创业。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申请享受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最多不超过3年的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返乡创业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及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0号)文件要求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按8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相关流程参照渝人社发〔2018〕117号文件执行。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微型企业孵化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创业平台开发创业工位,对有创业项目,且有创业工位使用需求的返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向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入驻不超过3个免费创业工位,免费创业工位最长可使用一年。积极对返乡创业人员落实税费减免、放宽准入条件。坚持非禁即入,除法律法规禁止作为股东的领域,均允许返乡创业人员投资进行创业。 放宽对返乡创业人员的注册资本的限制。放宽经营范围核准限制,放宽对返乡创业人员出资方式限制。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凡持有合法有效产权证明的非住宅房地产,均可以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并经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为经营场所。健全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推进扶贫车间、返乡创业小微企业等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对返乡创业失败的劳动者,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三、工作要求

(一)按时报送报表

各乡镇(街道)务必于每月25号之前上报有更新的《丰都县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联系表》及《丰都县2021年“千人返乡创业”登记表》《丰都县2021年“千人返乡创业”汇总表》。同时,一并报送返乡创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返乡创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企业相关图片(营业场所、经营场景等)、资金投入凭证等资料的纸质件和电子件。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主动收集辖区内返乡创业成功案例,于今年10月29日前至少上报1个成功案例到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中心将根据案例情况邀请县融媒体中心予以采访报道,为其他返乡创业者提供经验借鉴,助推返乡创业。

(二)强化考核督办

将“千人返乡创业计划”持续实施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对“千人返乡创业计划”实施进度不定期实行通报,并在今年年底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返乡创业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抽样实地查勘核实,以督促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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