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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30号)精神,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26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丰都县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化培训,引导劳务经纪人协助做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服务事项,推动我县人力社保领域更多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打造一支服务基层、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的专业化队伍,提升我县农民工工作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二、培育任务
全县共计培训370人,任务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共分三期。
第一期:2022年10月12日—10月14日;
第二期:2022年10月19日—10月21日;
第三期:2022年10月26日—10月28日。
四、培训地点
重庆市三峡职业技工学校(三合街道双桂路31号丰都中学旁边)
五、培训对象
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员、就业协管员、基层社保员、社区网格员、村(社区)干部、有意愿或正在从事人社服务工作的劳务经纪能人以及其他有意愿从事人社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
六、培训内容
重庆市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平台操作实务、服务项目内容;劳务经纪人综合素质培养;农民工统计监测相关工作;就业法律法规;返乡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解读;劳务专业知识等内容。
七、培训费用
实行全免费培训。培训期间学员统一食宿,往返交通费用根据公共交通票价标准发放(较远村居至乡镇所在地农客凭票报销,禁止搭乘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核酸检测费按照3.5元/人的标准予以发放。
八、培训实施
(一)实施机构。本次劳务经纪人培训由丰都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员组织、师资聘请、课程安排等。丰都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场地安排、消毒防疫、后勤服务和资料整理等。
(二)培育管理。实行全程线上管理,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及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平台上进行录入、开班、申请审核等流程操作。
(三)培育方式。线下集中培训3天。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考试。
(四)培训师资。主要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业务骨干、重庆市三峡职业技工学校教师、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经验丰富的劳务经纪人代表、县人力社保行政执法支队业务骨干、县发改委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骨干等组成。
(五)日常管理。对培训考试合格的劳务经纪人实行平台化管理,平台的管理指标和结果作为劳务经纪人工作绩效的主要评价依据。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按照平台规则和标准对劳务经纪人进行在线管理,根据平台工作记录和考核标准,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经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通过平台对劳务经纪人队伍实行量化考核与补助挂钩,积分制管理优胜劣汰。
九、相关要求
(一)强化人员组织。各乡镇(街道)要推荐真正有意向、有能力从事劳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以便让其更快地适应和投入到我县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来。
(二)加强资料规范。各乡镇(街道)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填报《2022年丰都县劳务经纪人培训报名回执表》(附件2),并于2022年10月8日下午16:00前上报。各参训人员准备1张1寸红底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粘贴在《2022年丰都县劳务经纪人培训登记表》(附件3)指定位置。
(三)严格疫情防控。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参训学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各参训学员需提供24小时以内核酸阴性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必要防护,尽量减少聚集,按要求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培训期间如有发热(体温≥37.3°C)或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或随班工作人员。
报到时间:
第一期:2022年10月11日14:00-17:00
第二期:2022年10月18日14:00-17:00
第三期:2022年10月25日14:00-17:00
报到地点:丰都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一楼大厅
联系人:李先平;联系电话:13996873056;电子邮箱:1518955607@qq.com
附件:1.2022年丰都县劳务经纪人培训目标任务分配表
2.2022年丰都县劳务经纪人培训报名回执表
3.2022年丰都县劳务经纪人培训登记表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