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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动员本地群众参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以工代赈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 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稳住经济大盘、稳就业保民生,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通知》(渝人社〔2022〕398 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以工代赈是一项针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和欠发达地区的综合性帮扶政策,工作任务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等。通过以工代赈工作,拓展本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渠道,增强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增收致富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强化项目信息对接。今年,县发展改革委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已分两个批次下发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共计34个以工代赈项目。各乡镇(街道)社保所和经发办要共享辖区内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明确项目所需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要求,形成用工需求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
(二)成立劳务合作社。各乡镇(街道)要在10月底前成立本辖区劳务合作社,充分发挥村(社)干部、劳务经纪人等的作用,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调查、人力资源信息库及防返贫监测系统信息比对、数据共享等方式,精确掌握本辖区内劳动力信息。要建立本辖区劳动力实名制台账(见附件1),登记其基本信息、务工意愿、技能水平、服务需求等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做到摸排记录实、就业状态清、服务需求准。各劳务合作社要为本辖区有需求劳动力提供劳务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三)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各乡镇(街道)要结合群众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培训需求和建设项目用工要求,引导有需求的劳动力参加县就业中心组织的以工代赈技能培训。通过建筑施工技术及相关就业技能培训,解决因技能不足而难以参与工程建设的问题。培训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训学员到以工代赈项目或其他建设项目相关岗位工作。
(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施工单位要按照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等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县人力社保行政执法支队要指导施工单位与务工人员签订工资支付协议,明确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时间等,监督检查工资支付情况,坚决杜绝工资发放过程中出现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社保所与经发办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相互配合,统筹推进以工代赈工作。请各乡镇(街道)以工代赈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及时加入“丰都县以工代赈项目工作群”(QQ群号:730111862),并于每月25日前将XX乡镇以工代赈XX 年XX 月用工、劳务报酬发放、培训情况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报送至县就业中心。同时,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送以工代赈工作总结。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梳理总结以工代赈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推介政策功能发挥好的典型项目,及时上报,以便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推介。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讲好农村低收入群众通过参与以工代赈实现务工就业、增收致富的鲜活故事,营造以工代赈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联系人:杜冰雪;联系电话:70606058,18325172560
电子邮箱:2815929368@qq.com
附件:1.丰都县XX乡镇(街道)劳动力实名制台账
2.丰都县XX乡镇(街道)以工代赈用工、劳务报酬发放、培训情况汇总表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