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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丰人社发〔2022〕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夯实就业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按照县督查考核办《关于修订202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丰督考办〔2022〕10号)和市就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本次数据核查从重庆就业信息系统、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库及平常掌握的实名制台账中随机抽取数据,实行全年度、全口径核查。核查指标包括城镇新增就业、脱贫人口就业(含鲁渝劳务协作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3项考核指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信息库人员信息2项业务指标,共计5项指标。
二、核查内容
(一)城镇新增就业。核查就业信息真实性,包括今年以来登记为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等就业状态的真实性。
(二)脱贫人口就业(含鲁渝劳务协作就业)。核查今年以来就业状态。其中对鲁渝劳务协作就业人员,核查内容包括就业地点、就业时间段、就业单位、享受政府帮扶举措等。
(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核查服务开展情况及就业信息真实性,包括当前就业状态、服务开展情况、就业意愿情况等。
(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核查今年参加培训项目的真实性。
(五)人力资源信息库人员信息。核查就业失业信息及意愿需求的真实性,包括当前就业失业状态、就业区域、失业时间、意愿需求等。
三、核查方式
上述5项指标综合采用数据比对和电话核查方式进行。
(一)大数据比对
将数据与社保参保信息和市场监管部门信息进行比对。
(二)电话核查
筛选出未参保或注册营业执照人员名单,对名单人群通过“一对一”电话核查,准确记录核查情况,并计入年终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脱贫人口就业(含鲁渝劳务协作就业)均是纳入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其余指标也是评判乡镇(街道)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务请高度重视,持续有序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数据核查结果真实有效。
(二)严明纪律。就业数据核查广受关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遵守数据核查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开展核查工作,不得人为干扰核查结果。确保结果公正,对违规干扰数据核查工作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三)注重运用。就业数据核查工作对研判全县就业形势、 评估就业工作成效具有重要作用,县就业人才中心将精心组织实施,并适时通报核查情况,将其纳入功效系数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