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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0751/2021-0005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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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3 |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承担全县人民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登记注册、计量、价格监督、知识产权监督等职能。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12日正式组建,整合原食药监、工商、质监的职能职责,增加价格执法、知识产权等相关职能。下设18个科室、1个执法支队和10个市场监管所,即办公室、法制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科、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计量和标准化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和广告监督管理科、党建工作科、执法支队以及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城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水天坪市场监督管理所、名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包鸾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坛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元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南天湖市场监督管理所。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现制划转到我单位,作为下属事业单位,未进行单独核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29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9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91.3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9人,项目收入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91.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29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3.3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5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91.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2.3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19万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92.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2.74万元,比2020年减少39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1.74万元,比2020年减少72.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9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71万元,比2020年减少31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进行压减等,主要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市场主体发展、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2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保持不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40.01万元,比上年增加154.0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交通改革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预算支出总量4292.74万元。其中5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77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4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徐映红 联系方式:023-70708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