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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0751/2024-0009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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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1 |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
公告
依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市场监管局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为更好的完成市场辅助管理服务工作,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市场辅助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2023、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丰都县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健康状况;
6.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熟悉电脑操作,会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经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所需材料:《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报名所需材料到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502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现场考察。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局分管工作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纪律意识、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现场考察,并形成考察结论。
(三)聘用及待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审议,根据现实条件比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需与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岗位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提供工作餐,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四、工作地点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所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未尽事宜由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70708553。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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