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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5 [ 发布日期 ] 2023-04-15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15
[ 发布日期 ] 2023-04-15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工作指南》的通知(市监食检发〔2022105号)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食监办发〔2023〕2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性质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是依据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等信息,按照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检验,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服务活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应按照“开门办抽检”的理念,坚持聚焦民意、科学严谨、规范有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及时公开抽检和处置结果。

二、活动时间

20231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频次。每季度开展“你点我检”活动不少于1次,全年活动抽检不少于100批次,各市场监管所全年至少完成10批次。

(二)活动主题。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有关科室每季度可结合以下活动主题开展:第一季度重点围绕“两节”、两会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第二季度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开展;第三季度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进景区、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开展;第四季度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市场、进养老机构”等活动开展。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有关科室可在完成既定主题之外自主开展“你点我检”活动。

(三)活动流程。

1.征集活动意见。通过网络投票、问卷调查、现场征集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由消费者选出最关注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抽样环节等,消费者可报名参加现场“你点我检”活动。

2确定抽检品种。对消费者征集情况进行统计,结合食品安全抽检标准、风险程度和健康危害等情况,筛选消费者关注度高、期待最多的食品品种前十名,采用随机抽选原则选取消费者代表3人。

3开展现场活动。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现场活动,向参与代表及消费者发放《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按照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抽样检验。

4依法开展检验。根据202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细则选定检测项目,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对样品进行检测,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检验报告。

5及时核查处置。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不合格样品,属地市场监管所应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及风险防控等工作,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及风险防控等工作应在24小时内启动。

6.公布抽检结果。按照“时、度、效”原则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你点我检”抽检结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及解读等相关信息。

四、责任分工

综合科:统筹策划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起草活动方案,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有关科室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牵头组织县级层面“你点我检”活动现场抽检,向社会公布“你点我检”抽检结果。

局办公室:通过丰都县政府官网平台、相关媒体等发布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品种和消费者代表调查问卷,追踪报道现场活动,公布检验结果,发布活动新闻和负责整个“你点我检”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有关科室:根据地方饮食特点和食品安全风险点,结合季度主题和重大活动保障、本地特色节庆活动,开展具有地方特点的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不合格样品,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及风险防控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有关科室要把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借助“你点我检”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知晓度,逐步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服务品牌。

(二)加强科普宣传。加强宣传报道力度,组织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有关专家学者,解读检验项目、抽检结果,以及核查处置等信息,进行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和食品安全标准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加强结果运用。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排查问题隐患,采取相应监管措施,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提升抽检监测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善于总结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市局在“重庆市场监管”公众号开设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栏,各科所要加强信息报送,市局将择优在专栏进行发布,同时向总局推荐。

(五)其他工作要求。相关科所使用省级转移柔性抽检任务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抽检数据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分类A为“抽检监测(省级专项)”,报送分类B为“2023年重庆你点我检活动抽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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