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全市

首页>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下属单位

重庆市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日期: 2024-11-27 来源: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107号3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70709315

单位职责:

主要职能:(一)向消费者提供投诉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三)对已经受理的投诉开展调查、调解;(四)投诉人和被投诉方对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可以协商委托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检测、鉴定,并督促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告知检测报告或鉴定意见;(五)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按规定开展;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八)对市消委会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咨询与投诉信息系统分送的投诉进行初审后,选择向有处理权限的具体承办单位分送办理或自行办理;(九)负责本辖区内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投诉数据分析和运用、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等工作;(十)对本单位及下辖分会的投诉处理工作开展指导、督办、催办和效能评估评价。

负责人信息: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