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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0-00209 [ 发文字号 ] 丰市监发〔2020〕75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0-00209
[ 发文字号 ] 丰市监发〔2020〕75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助推食品加工基地建设工作措施》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消委会、执法支队、机关相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打造全市食品加工基地目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现将《县市场监管局助推食品加工基地建设工作措施》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助推食品加工基地建工作措施


为助力我县打造全市食品加工基地,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提升企业开办登记便利服务水平

对注册登记的食品加工企业,企业开办登记全面实现网上便捷办理,依托“渝快办”平台推行网上企业注册登记,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服务。

责任科室:注册和许可科。

二 、优化食品生产许可服务流程

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直通车”制度。对新落地生产食品的入园项目: 一是早期介入、贴近服务。帮助企业在选址、厂区和生产车间总局、人员培训、许可申请等方面进行指导,减少企业等待时间,提高申请效率。二是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许可服务工作。由1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对接许可服务工作,做到随到随审、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24小时内办结的许可审批受理绿色通道。三是全程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申请资料流转服务工作。食品生产企业在行政服务中心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生产许可申请资料后,抓紧跟进后续的资料上传、现场核查、许可证书寄送等环节工作,实现企业只跑1次就完成申请的高效目标。

责任科室:食品监管一科、注册和许可科。

三、建立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

对小麦粉、大米、挂面、焙炒咖啡四类低风险食品类别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由县局审批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入园食品生产企业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告知承诺书及其他规定的申请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窗口办理。对符合告知承诺类别要求,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即制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开展证后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注册和许可科、食品监管一科。

四、建立质量技术服务基础工作帮扶制度

一是对入园食品生产企业在计量器具使用、化验室建设、质量体系和管理体系认证等方面进行指导。对企业自用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按照相应检定规程确定检定、校准周期。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免于收取检定费用,减少企业负担。二是对入园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特种设备进行指导、帮助。重点对企业采购、安装、检验、登记特种设备进行全过程指导,防止企业购买未检验或将有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

责任科室:计量和标准化科、特种设备监管科。

五、建立涉企价格定期检查制度

强化涉企专项价格检查,定期开展涉企价格检查工作。重点对“水、电、气”、行政事业等收费项目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国家为支持企业发展而制定的减免优惠政策是否执行到位进行检查,减少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责任科室: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六、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商标注册等申请帮扶和保护机制

一是对园区食品生产企业在商标注册申请方面进行指导、帮助,缩短企业申请时间,对成功注册的商标进行保护,严查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业,加大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二是对有申请地理标志产品需要的企业进行全过程帮助、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申报中遇到的困难。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保护和广告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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