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0751/2021-003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2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0751/2021-003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2 |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冬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冬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 知
各市场监管所、教管中心,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刻汲取11月23日河南封丘戚城中学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教训,强化全县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化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决定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12月20日。
二、检查重点
(一)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是否落实岗位责任要求,能否提供落实岗位责任佐证材料,是否将各岗位责任内容张贴到具体岗位工作区域。尤其要重点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履职情况;是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食品安全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是否专题听取并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在行课期间按照规定进行陪餐,按频次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检查;是否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完善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同时,要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熟悉自身岗位责任内容。
(二)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执行情况。
检查学校是否入驻“重庆阳光食品”信息平台,学校所有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全部注册使用,是否实现视频直播和AI智能识别功能;要重点查看是否按要求使用每日晨检、自检自查、风险隐患管理、原材料管理、陪餐管理等功能;所有从业人员通过APP在线培训和考核是否合格(80分以上)。同时,还要检查和督促学校周边餐饮经营单位入驻“重庆阳光食品”信息平台,并使用自律功能。
(三)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点的排查整改。
要通过查看学校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重庆阳光餐饮app”及相关资料,严格督促学校认真落实每日晨检、每周自检自查、风险隐患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餐饮服务规范操作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要重点查看餐饮具是否消毒、食物是否煮熟煮透、供餐时食物是否保持中心温度在70度以上、是否提供冷荤类食品、是否保存和供应隔夜饭菜等事项。
(四)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检查是否聘用食品安全“禁业”从业人员、是否开展上岗前的教育培训、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筛查、是否全面清洁后厨卫生、是否全面检查设施设备状况、是否检查饮用水的质量、是否全部重新采购合格食材、大米是否有重金属检测合格报告、肉类是否有“两章两证、一非”证明、油品是否使用转基因原料炼制、是否清洁消毒餐用具等等。同时,还要重点检查AI智能识别抓拍的学校后厨出现老鼠、从业人员不戴口罩和帽子等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五)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风险隐患。
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经营送餐服务、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合规、餐饮具是否清洁消毒;检查饮料店是否有非法添加、糕点店是否规范加工三明治、火锅店是否有使用“老油”的行为。同时,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监督抽检,如餐用具的表面清洁度、三明治的沙门氏菌、饮料中的甜蜜素、大米中的重金属含量等等。
三、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年关将近,各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克服年底事务繁忙等困难,切实履职尽责,集中力量组织开展。
(二)管理有痕,务求实效。从发文之日起,各学校及幼儿园要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教管中心要督促各学校及幼儿园切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监管所要按上述检查重点,对辖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要通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对所有学校及幼儿园检查情况进行录入,对存在的问题、风险隐患要通过平台系统录入,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局;对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立案查处。
(三)强化督查督导。县市场监管局、县教委将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检查开展不力、检查留于表面、整改风险隐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将进行通报。
(四)搞好信息上报。各市场监管所于12月23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县市场监管局食品三科。联系人:郎娅,联系电话:70705821。
附件:《冬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