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628/2024-0002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1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628/2024-0002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19 |
丰都县司法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司法局系正科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方面的管理。
(二)单位构成。
现有政法专项在职职工54人(局机关18人、基层司法所36人)。内设9个科室(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办公室、政治处、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执行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15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8.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157.6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3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9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7.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7.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78.01万元;项目支出679.6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证管理、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
2024年丰都县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6.8万元,比2023年减少1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的任务;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司法局来参观学习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8万元,比2023年减少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预算经费减少,报废3台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的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7.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预算支出总量2550.86万元,其中:7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679.6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4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龚舸 联系方式:023-7075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