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3 |
丰都县水利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丰都县水利行政执法支队以县水利局名义,统一行使水利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水利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落实相关的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拟订水利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2、承担水资源、河道、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文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水利行业事业性规费的征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配合协助公安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工作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文秘、档案、保密、会务、党建、群团、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事编制和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2、法制科。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宣传教育、案件办理监督、案件会审和法律文书制发工作。承担水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日常执法和业务系统数据填报等工作。参与拟订水利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3、执法大队。承担水资源、河道、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文及水利事业性规费征收等方面违法案件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落实相关的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4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22万元,主要是人员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33.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2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8万元,比2022年增加3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8万元,比2022年增加33.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本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未单独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减少;本部门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01万元,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预算单位无专项资金安排项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冯冬梅 联系方式:023-7070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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