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942 | [ 发文字号 ] | 丰水办发〔2023〕2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1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942 |
[ 发文字号 ] | 丰水办发〔2023〕2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1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7 |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水利局支持培育“新农人”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机关部门、事业单位:
现将《丰都县水利局支持培育“新农人”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如在实施过程中遇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局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反馈、沟通办理、修订完善。
联系人:陈红霞,联系电话:15123660206。
丰都县水利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水利局支持培育“新农人”七条措施
措施一:
优先推送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增强防御干旱洪涝的主动性。
措施二:
优先评估用水保障需求风险,增强设施用地选址的合理性。
措施三:
优先明确三方水事合法权益,增强生产生活用水的可靠性。
措施四:
优先支持产业需水工程建设,提升旱可灌涝能排的生产力。
措施五:
优先免费开展水质综合监测,增强第二产业发展的针对性。
措施六:
优先认定符合灌溉用电条件,提升提灌滴灌用水的经济性。
措施七:
优先支持取水水保行洪许可,保障设施农业建设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