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108 | [ 发文字号 ] | 丰水办发〔2025〕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2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108 |
[ 发文字号 ] | 丰水办发〔2025〕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2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2 |
丰都县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规则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工作体系,做好常态化工作,经领导同意,特制定《丰都县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规则》,请认真参照执行。
丰都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丰都县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丰都县水利局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有序高效运转,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职责分工,实行一人多岗、分工负责,全面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因事不在岗时,由曹丽同志统筹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二章 出勤制度
第三条 除参加县上会议、部门预约办事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班子扩大会当日秦雪微、向天然、余金月提前30分钟到达单位;其余工作日所有办公室人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达单位。
第四条 一天内假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在工作群内申请;一至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要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第五条 不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谈话提醒,累计2次以上的,季例会上通报批评。季度内达到3次以上的,提请分管领导同意后,书面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处罚。
第六条 事假期限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超过10个工作日的,以年休假时间计入内。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七条 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邀请分管领导参加。议程为各工作负责人各自汇总工作完成情况,由办公室负责人总结、部署下阶段工作。分管领导作工作强调。
第八条 各类会议记录分工明确。班子扩大会议由李想负责,并梳理局党组会议决定,在下一次会议前整理收集各科室推进情况。局党组会由曹丽负责,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存档备用。职工会、专题会议记录由余金月负责记录,并做好记录整理。
第九条 局以上会议一般由秦雪微总体负责,通过工作群或电话方式督导参会人员提前入会场。严格会议氛围,不得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参加需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
第十条 原则上自己版块的工作,由相关责任人撰写计划、信息、总结等。
第四章 公文处理
第十一条 收发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办公人员应当每日查看OA系统有无相关文件办理,加快推进未办理完成的文件任务进度。
第十三条 涉密文件原则上严禁在其他工作人员处过夜,当天学习完毕后应还回李柏翠同志处。
第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行文、平行文由李想或曹丽同志把关,上行文由谭靖同志把关。
第五章 公务车辆管理
第十五条 车辆实行保证金制度,在离职或辞退时,确认车辆在无违章、人为损坏的前提下退还保证金。在职期间,因违规驾驶导致的罚款、扣分原则上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十六条 严禁次日出车的驾驶员当晚饮酒。发现一次,谈话提醒。累计三次,提交局党组研究处罚。
第十七条 未经同意,严禁送水利局干部职工到任何娱乐、餐饮场所,驾驶员有权拒绝此类要求。
第十八条 原则上不派车到重庆。需上重庆的,需要3人以上且经办公室负责人或相关领导同意。
第十九条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由石本滨同志负责组织。
第六章 财务报销制度
第二十条 工会、车辆、办公用品等费用,需经秦雪微、石本滨、江艳初审后再交办公室走签字程序。
第二十一条 未经领导同意,擅自购买物品的不予报销费用。
第七章 信息公开共享制度
第二十二条 政务信息等公开发布类严格实现三审三校,由向天然同志最后把关。
第二十三条 县级各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所需我办提供有关重要材料等,需经过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完善信息保密手续后方可提供。
第八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涉密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领取并登记,经办公室主任确定知悉范围并提出拟办意见后,由专人负责按照公文处理流程“一对一”运转,相关人员不得横传。
第二十五条 涉密文件(资料)处理流程完结后,由专人收回并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借阅涉密文件(资料),须报请分管保密工作的副局长签批后经专人登记,方可借阅。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在非涉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得在非涉密场所存放涉密文件、资料;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和手机上储存、处理和传输涉密事项;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到公共场所和家里;不得长期保存和私自销毁涉密文件、资料;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发生失、泄密事件,须及时向分管保密工作的副局长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第九章 印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各类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人管理使用。负责人不在岗时,一般由曹丽同志负责管理使用。印章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丰都县水利局2025年办公室分工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人
(一)谭 靖。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1.局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核稿;
2.承担综合目标(市级、县级)考核督查督办;
3.工会运转、印章管理等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对接县委办、政府办。对接领导潘春华。
二、各工作人员职责分工
(二)杨晓林。主要负责水利部定点帮扶工作。
主要对接水利部、长江委。
(三)曹 丽。协助办公室负责人工作。
1.负责系统公文分送;
2.负责宣传思想、统战、意识形态等工作;
3.局党组会议相关工作;
4.协助机关党建,负责885等综合性报表的收集上报。
5.统筹撰写办公室信息、其他科室信息审核等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对接联系县委统战部、宣传部。对接领导刘宇杰。
(四)江 艳。主要负责后勤服务等工作。
1.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等);
2.食堂管理、消费扶贫、政府采购、后勤维修、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3.综合性的接待工作;
4.退休支部相关工作;
5.“民呼我为”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对接县纪委监委、社会工作部。对接领导徐晗。
(五)李柏翠。主要负责水利局人事工作。
1.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职务职称晋升、工资调整等人事工作;
2.保密工作;
3.新闻宣传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对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融媒体中心。对接领导谭岚。
(六)李 想。主要负责文字秘书工作。
1.局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核稿;
2.人大政协议题案办理;
3.具体负责综合目标(市级、县级)考核督查督办。
4.局长办公扩大会议记录、决策督办等工作;
5.协助河长办开展数字重庆工作;
6.水利部定点帮扶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对接县人大、政协、县数字办。对接领导杨金波。
(七)秦雪微。主要负责工会及车辆管理工作。
1.工会、妇女儿童、精神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
2.公务车辆管理;
3.会务服务(会议室管理);
4.撰写各类公文,协助曹丽撰写信息;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对接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接领导李建国。
(八)向天然。主要负责办公文件运转事务。
1.具体负责办公系统文件下载、会议通知;
2.局长办公(扩大)会资料收集汇总;
3.电梯管理,办公用房管理,门卫值班管理、网络管理等工作;
4.政务信息、OA系统、渝快政平台管理;
5.协助陶静同志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6.劳务派遣人员相关服务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对接县档案馆、网信办。
(九)陶静:主要负责全局文件制发。
1.档案管理。
2.政务值班安排、提醒和督查。
(十)余金月。协助文印等工作。
1.负责国家安全工作;
2.负责全局“一表通”工作;
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筹备工作;
4.牵头营商环境;
5.水文化、共青团、科协、消防安全、局内清洁评比、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对接县国安办、市场监管局。
石本滨:负责驾驶员统筹管理,重点为安全教育、维修把关等。
殷 伟:主要负责重点项目、县外出差车辆保障。
陈 露:主要负责重点项目车辆保障。
黄剑阳:主要负责县外公务出行车辆保障。
孙国强:主要负责公务接待车辆保障。
何海洋:主要负责县内出差车辆保障。
分工AB角:
谭 靖——曹 丽
杨晓林——李 想
向天然——秦雪微
陶静——余金月
江 艳——李柏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