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135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水利许可〔2024〕75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135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水利许可〔2024〕75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3 |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丰都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0MADABUGG4B)提交的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编码:2402-500230-04-01-466561)和《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位于丰都县龙河新城A9-08-03地块,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7°45′22.36″,北纬29°52′56.19″。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4栋住宅建筑,两栋公共配套建筑及配套车库,总计容建筑面积106255.43m2,总建筑面积141704.9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401.10m2、地下建筑面积28303.87m2,容积率1.96,绿地率35.12%。项目总占地面积6.05hm2,其中永久占地5.42hm2,临时占地0.63hm2。项目总挖方13.94万m3,总填方量为4.22万m3,余方9.72万m3全部运往丰都县峡南溪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综合利用。工程总投资58900.9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6680.39万元。计划于2024年10月动工,预计于2026年9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05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97.0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800.26万元,方案新增96.79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40.23万元,植物措施0.32万元,监测措施11.83万元,临时措施15.49万元,独立费用23.44万元,基本预备费5.4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475万元(免征)。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弃渣场等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都税务局申请缴纳(社保非税科朱老师,联系电话:023-70606727)。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
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工程名称 |
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区、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丰都县 | ||||||||||||||||||||||
工程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1704.9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401.10m2、地下建筑面积28303.87m2,容积率1.96,绿地率35.12% |
总投资(万元) |
58900.93 | ||||||||||||||||||||||||
土建投资(万元) |
46680.39 | ||||||||||||||||||||||||||
动工时间 |
2024年10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9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6.05 |
永久占地(hm2) |
5.42 |
临时占地(hm2) |
0.63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3.94 |
4.22 |
/ |
9.72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斜坡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6.05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747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551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雨水管网690.14m; 新增:表土剥离1.89万m3,表土回填1.89万m3。 |
主体:架空绿化10583.92m2,实体绿化13754.48m2。 |
主体:车辆清洗站1座;新增:临时排水沟510m,临时截水沟522m,临时沉沙池2座,临时覆盖8000m2。 |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新增:土地整治0.63hm2。 |
新增:撒播草籽0.63hm2。 |
新增:编织土袋拦挡225m,防雨布覆盖5000m2,临时排水沟225m,临时沉沙池1座。 | ||||||||||||||||||||||||
投资(万元) |
主体:44.38 新增:40.23 |
主体:755.08 新增:0.32 |
主体:0.80 新增:16.29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897.05 |
独立费用(万元) |
23.44 | ||||||||||||||||||||||||
基本预备费(万元) |
5.48 |
监测费(万元) |
11.83 |
补偿费(万元) |
8.48(免征)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丰都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信用代码 |
91500112305000327G |
企业信用代码 |
91500230MADABUGG4B | ||||||||||||||||||||||||
法定代表人 |
代数 |
法定代表人 |
殷伟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203号 |
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芦塘街24号4幢三层 | ||||||||||||||||||||||||
邮政编码 |
401120 |
邮政编码 |
4082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贾桃涛/13*******79 |
联系人及电话 |
秦科/ 17*******02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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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12090082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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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