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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155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4〕9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发布日期 ] 2024-11-2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155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4〕9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发布日期 ] 2024-11-22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根据你中心关于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3095002300401874433),我局组织专家对《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洪水影响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位于丰都县青龙乡、董家镇、双龙镇、三元镇、仁沙镇、兴龙镇和社坛镇境内,主要包括渠溪河干流及9条支流深基沟、熊溪河、飞龙河、双龙河(含双龙河支流高洞桥河)、徐家沟、老洞河、踏水桥河、十字口河沟、清水溪部分河段。共治理河道63.817km,其中干流47.789km,支流16.028km

同意工程所在河道防洪标准:三元场镇河段为20年一遇,其余河段为10年一遇。青龙乡、仁沙镇人行桥均为中桥,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双龙镇人行桥为小桥,设计洪水标准为25年一遇。三元镇水文化广场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穿堤建筑物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标准符合规范要求。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由疏浚工程、护岸工程、人行桥工程、水文化工程、信息化工程5部分组成。其中,涉河部分有护岸工程、疏浚工程、人行桥工程和水文化工程。

(一)护岸工程

新建19段护岸31.663km,其中渠溪河干流护岸22.66km,支流护岸9.003km,穿堤建筑物45座。

1、渠溪河干流

渠溪河干流双岔河村段新建护岸0.413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自然护坡),穿堤建筑物1座;

渠溪河干流关都坝村段新建护岸1.156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自然护坡),穿堤建筑物2座;

渠溪河干流七星寨村段新建护岸1.603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自然护坡、C20砼挡墙框格护坡堤顶步道),穿堤建筑物6座;

渠溪河干流永平寨村段新建护岸1.003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步道自然护坡、格宾挡墙自然护坡);

渠溪河干流踏水桥村段新建护岸18.484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步道自然护坡、格宾挡墙自然护坡),穿堤建筑物29座。

2、渠溪河支流

深基沟青天村段新建护岸0.797km,堤型为直立挡墙堤型(M7.5浆砌块石挡墙+1.0m堤顶步道);

深基沟大河场镇段新建护岸0.246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框格护坡堤顶步道);

熊溪河黄岭村段新建护岸0.509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M7.5浆砌块石挡墙格宾护垫护坡堤顶步道);

飞龙河公羊村段新建护岸2.175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步道自然护坡、格宾石笼挡墙自然护坡),穿堤建筑物1座;

飞龙河双岔河村段新建护岸0.397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自然护坡),穿堤建筑物1座;

双龙河田家河村段新建护岸0.07km,堤型为斜坡式堤型(格宾镇脚雷诺护垫堤顶步道);

双龙河支流高洞桥河段新建护岸0.535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直立式挡墙堤型(上段格宾石笼挡墙框格护坡堤顶步道、中段格宾石笼挡墙步道自然护坡、下段C20埋石砼挡墙堤顶步道),穿堤建筑物1座;

徐家沟仁沙场镇段新建护岸0.279km,堤型为斜坡式堤型(格宾镇脚+C20砼预制六棱护坡);

老洞河接龙场镇段新建护岸0.687km,堤型为直立式挡墙堤型(C20埋石砼挡墙);

老洞河泥巴寨村段新建护岸0.327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自然护坡);

踏水桥河踏水桥村段新建护岸0.347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自然护坡);

十字口河沟园龙村段新建护岸0.719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自然护坡);

十字口河沟踏水桥段新建护岸0.929km,堤型为复合式堤型(格宾石笼挡墙自然护坡);

清水溪杜家河坝段新建护岸0.985km,堤型为直立式挡墙堤型、复合式堤型(上段C20埋石砼挡墙、下段格宾石笼挡墙自然护坡),穿堤建筑物4座。 

(二)疏浚工程

疏浚长度63.817km,其中干流47.789km,支流16.028km,疏浚方量9.65m3

(三)人行桥工程

拆除重建3座人行桥,表面翻修1座人行桥。

1、青龙乡黄岭村人行桥

在原桥梁位置下游10m布置,人行桥宽3.4m,跨度5×14.0m=70m,上部结构采用C30混凝土现浇联系梁板,桥台为重力桥台,桥墩采用现浇椭圆实心桥墩,桥台基础均采用放大脚基础,1#~4#桥墩采用φ1200钻孔灌注桩桩基础。人行桥两岸修建连接道,顺接已有道路。

2、仁沙镇石盘滩社区人行桥

在原桥梁位置下游10m布置,人行桥宽3.4m,跨度6×12.5m=75m,上部结构采用C30混凝土现浇联系梁板,桥台为重力桥台,桥墩采用现浇椭圆实心桥墩,桥台基础均采用放大脚基础,1#~5#桥墩采用φ1200钻孔灌注桩桩基础。人行桥两岸修建连接梯步,顺接已有道路。

3、双龙镇回龙场村人行桥

在原桥梁位置上游10m布置,人行桥宽3.4m,跨度2×9.5m=19m,上部结构采用C30混凝土现浇联系梁板,桥台为重力桥台,桥墩采用现浇椭圆实心桥墩。人行桥两岸由当地政府修建连接道,顺接已有道路。

4、社坛镇踏水桥村人行桥

仅对桥面及栏杆进行翻修,桥面重新铺装C25钢筋砼(20cm厚),更换波形护栏60m,同时设栏杆40m

(四)水文化工程

水文化广场工程主要包括三元镇、仁沙镇、社坛镇踏水桥村3个水文化广场,面积共11000m2,其中只有三元镇水文化广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

三元镇广场面积4500m2,主要包括场地工程、绿化亮化工程、设施构筑物工程、水文化设施工程。

本工程建设后对河势稳定及河道行洪无明显不利影响。

三、原则同意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影响的分析结论。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落实好第三方水事权益承诺有关责任事项。

(二)应充分考虑洪水对施工的不利影响,为确保自身防洪安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备案。将施工方案报送我局,在施工过程中接受我局监管,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涉河建筑物控制坐标(略,见洪评报告)

2.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综合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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