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166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水利许可〔2024〕9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7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166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水利许可〔2024〕9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7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7 |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230MB1N42908G)提交的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编码:2309-500230-04-01-874433)和《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位于丰都县青龙乡、董家镇、双龙镇、三元镇、仁沙镇、兴龙镇和社坛镇,主要包括渠溪河干流及9条支流深基沟、熊溪河、飞龙河、双龙河(含双龙河支流高洞桥河)、徐家沟、老洞河、踏水桥河、十字口河沟、清水溪部分河段。共治理河道63.817km,其中干流47.789km,支流16.028km。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的级别为5级。其中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青龙乡人行桥总跨度70m、仁沙镇人行桥总跨度75m,为中桥,其设计洪水为50年一遇;双龙镇人行桥总跨度19m、为小桥,设计洪水为25年一遇。工程占地面积为36.25hm2,其中永久占地12.59hm2,临时占地23.66hm2。项目土石方挖方47.96万m3(含表土剥离3.37万m3),填方44.31万m3(含表土回覆3.37万m3),余方3.65万m3。土石方余方全部运至堤后陆域回填。项目总投资14819.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573.47万元。本工程于2024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11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6.25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85.8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48.0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37.8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52.66万元,植物措施费3.15万元,监测措施费23.97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77.39万元,独立费用19.32万元,基本预备费10.5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75504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
(五)结合主体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应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向我局按时报送监理季报、年报。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项目完工后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九)在开工前,一次性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都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联系电话:70606727)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 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丰都县渠溪河治理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 委员会 | ||||||||||
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丰都县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主要包括渠溪河干流及9条支流深基沟、熊溪河、飞龙河、双龙河(含双龙河支流高洞桥河)、徐家沟、老洞河、踏水桥河、十字口河沟、清水溪部分河段。共治理河道63.817km,其中干流47.789km,支流16.028km。 |
总投资 (万元) |
14819.16 |
土建投资 (万元) |
9573.47 | ||||||||
动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11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36.25 |
永久占地 (hm2) |
12.59 |
临时占地 (hm2) |
23.66 | ||||||||
土石方量(万m³)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47.96 |
44.31 |
/ |
3.65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侵蚀剥离丘陵区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6.25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5561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4839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4 | ||||||||||
防治 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堤防工程 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集水井35座,表土剥离1.45万m³,表土回覆2.39万m³,C25钢筋砼框格植草护坡(框格)382m³,0.3m厚雷诺护垫护坡745m³。 |
主体已列:C25钢筋砼框格植草护坡(植草)2484㎡,0.3m厚雷诺护垫护坡(植草)2483㎡。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9800m,临时沉沙池12个,防雨布遮盖8015m²。 | ||||||||||
临时道路工程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2.17h㎡。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62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800m,临时沉沙池4个,彩钢板拦挡5900m²,场地清理2.17hm2。 | ||||||||||
施工生产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3.98h㎡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61h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遮盖13930m²,场地清理3.98hm2。 | ||||||||||
陆域回填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92万m³,表土回覆0.98万m³。土地整治7.43h㎡。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25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8500m,临时沉沙池30个,临时拦挡8500m,防雨布遮盖27930m²。 | ||||||||||
其他工程 防治区 |
主体已列:透水砖铺装12000㎡。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420㎡。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0m,临时沉沙池4个,彩钢板拦挡300m,防雨布遮盖5250m²。 | ||||||||||
投资(万元) |
350.27(方案新增52.66) |
53.56(方案新增3.15) |
77.39(方案新增77.39)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585.86(方案新增237.84) |
独立费用(万元) |
19.32 | ||||||||||
监理费(万元) |
2.66 |
监测费(万元) |
23.97 |
补偿费(万元) |
50.755040 | ||||||||
方案编制单位 |
四川言盛源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梁小平/199******51 |
法定代表人 |
王龙变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锦韵路533号2栋6层602号 |
地址 |
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 ||||||||||
邮编 |
610041 |
邮编 |
4082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华东/139******20 |
联系人及电话 |
邱帅青/158******98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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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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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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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510100MA6B1P9B9B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12500230MB1N42908G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