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水利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018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5〕8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018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5〕8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老鸦山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0688919962K)提交的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老鸦山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编码:2019-500230-10-03-062166)和《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老鸦山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丰都县城东南方向,直距约8.0km,运距约21.0km,向北经丰都包鸾公路至长江湛普码头运距13km,与长江河道管理线直线距离约5.028km;划定矿区中心点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3297556.45Y= 36467831.35,工程性质为扩建。项目业主为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项目区由露天开采区、矿山道路、保留区和表土堆场等4个部分组成,项目占地面积共计35.79hm2,露天开采区占地12.62hm2,矿山道路占地1.49hm2;保留区占地20.87hm2;表土堆场占地面积约0.81hm2

工程总投资2800万元,建设资金主要由业主自筹

工程建设工期12个月,计划于20251月开工建设, 202512月建成投产运行,设计生产期7年(包括设计开采期6年,闭坑恢复治理期1年)。矿山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共产生土石方挖方总量403.59m3(含表土3.97m3),填方总量7.64m3(含表土3.97m3),利用方395.95m3(含水泥配料用砂岩矿390.58m3,泥质粉砂岩伴生矿5.37m3),无借方及余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33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5.79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生产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174.314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104.41万元,主体已列投资69.9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包括工程措施费1.71万元,植物措施费5.16万元,监测措施费11.22万元,临时措施费21.88万元,独立费用11.97万元,基本预备费7.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5.16400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65.57万元,临时措施费4.33万元。

生产期水土保持总投资607.36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385.16万元,主体已列投资222.2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20.54万元,监测措施费42.00万元,临时措施费13.71万元,独立费用8.13万元,基本预备费18.39万元,生产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实际开采量按季度缴纳,本方案根据开采量估算为282.39万元;主体已列生产期水土保持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108.25万元,植物措施费113.9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

(五)结合主体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应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向我局按时报送监理季报和年报。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项目完工后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九)在开工前,一次性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都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联系电话:70606727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老鸦山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老鸦山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5124

附件1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老鸦山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老鸦山砂岩矿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

委员会

涉及省市

重庆市

涉及区县

丰都县

项目规模

150万t/a

总投资(万元)

2800

土建投资(万元)

600

开工时间

2025年1月

完工时间

2025年12月

方案设计水平年

2026年

工程占地(hm2)

35.79

永久占地(hm2)

0

临时占地(hm2)

35.79

土石方量 (万m3)

挖方量

填方量

综合利用

借方

余方量

403.59

7.64

395.95

0

0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低山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植被类型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1239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35.79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6234

新增水土流失量(t)

4679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建设生产类)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露天开采区防治区

1、建设期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0.49万m3;

方案新增:/

2、生产期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3.06万m3,排水沟(I型)200m,沉沙池2座,土地整治12.62m2,表土回填3.62万m3

方案新增:排水沟980m,沉沙池2座

1、建设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2、生产期

主体已列:绿化恢复11.81hm2,生态护坡0.81hm2

方案新增:/


1、建设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防雨布苫盖1000m2

2、生产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防雨布苫盖12000m2


矿山道路防治区

1、建设期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0.42万m3;截排水沟2122m,沉沙池13座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36hm2,表土回填0.11万m3

2、生产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1、建设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绿化恢复0.36hm2

2、生产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1、建设期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323m,防雨布苫盖3600m2,沉沙池6座

2、生产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表土堆场防治区

1、建设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2、生产期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81hm2,表土回填0.24万m3

方案新增:/

1、建设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2、生产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绿化恢复0.81hm2


1、建设期

主体已列:编织土袋挡墙160m

方案新增:防雨布苫盖8100m2,撒播草籽0.81hm2

2、生产期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保留区防治区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投资(万元)

196.07

(主体已列:173.82;

方案新增:22.25)

119.11

(主体已列:113.95;

方案新增:5.16)

39.92

(主体已列:4.33;

方案新增:35.59)

水土保持

总投资(万元)

781.67(新增489.57)

独立费用(万元)

20.10

监理费(万元)

监测费(万元)

53.22

补偿费

(万元)

45.1640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顺行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龚黎明/13******81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侯  健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号23-5

地    址

丰都县湛普镇燕子村

邮    编

400000

邮    编

408232

联系人及电话

龚黎明/137******81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023) 70630403

传    真

传    真

(023) 70727000

电子信箱

362542278@qq.com

电子信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6MA5UARNQ0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30688919962K


附件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