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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166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5〕55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发布日期 ] 2025-11-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166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5〕55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发布日期 ] 2025-11-12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丰都县仙女湖水厂取水工程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丰都县仙女湖水厂工程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209—500230—04—01—288354)和《丰都县仙女湖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丰都县仙女湖水厂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丰都县仙女湖水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重庆市丰都县仙女湖镇硝厂沟村,2018年硝厂沟水库投入使用后,水厂在硝厂沟水库大坝左岸建设一座泵房,泵房设置2台抽水泵(Q=160m³/hH=64mP=45Kw,一用一备,通过浮筒式取水,配套DN200的输水管输入水厂原水池。《丰都县水务局关于丰都县仙女湖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丰都水务发【20188号)批复水厂制水规模为2000m³/d,水厂年取水量40,用于厢坝村及南天湖开发区的供水。

2021年丰都县仙女湖水厂应急调水工程新建取水泵站1座位于大塘坝水库(南天湖)东北侧,采用潜水泵取水,水泵(Q=150m³/hH=60mP=45Kw,一用一备,新建100m³高位水箱及管道用于应急取水;随着厢坝片区的快速发展,其片区用水需求呈上升趋势。20245月丰都县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仙女湖水厂工程水厂新增一套5000m³/d水处理设备。原2000m³/d水处理设备仍在使用,本工程日制水规模达到7000m³/d,为仙女湖镇厢坝片区(1350.00~1580.00m)居民以及旅游配套设施的供水。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丰都县仙女湖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同意本工程目前主要水源为硝厂沟水库,大塘坝水库南天湖为补充水源。待蔡家沟水库在建建成蓄水后,本工程将以蔡家沟水库为主要水源硝厂沟水库为备用水源。本工程年取水量128

取水方式为水泵提水。硝厂沟水库大坝左岸建设一座泵房,泵房设置2台抽水泵(Q=160m³/hH=64mP=45Kw,一用一备,配套DN200的输水管输入水厂原水池;大塘坝水库(南天湖)东北侧泵站1座,采用潜水泵取水,水泵(Q=150m³/hH=60mP=45Kw,一用一备,配套DN250管道;蔡家沟水库建成蓄水后将新建提水设施为水厂供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丰都县仙女湖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目前本工程以硝厂沟水库水源为主,硝厂沟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56,扣除水库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库损后,可供水量 37,水厂需水缺水量以大塘坝水库为补充水源。大塘坝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255,但由于调节库容小仅 15 ,扣除水库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库损后,可供水量61万 。蔡家沟水库投入使用后,本工程以蔡家沟水库为主要水源,硝厂沟水库为应急备用水源。蔡家沟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214,扣除水库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库损后,可供水量能满足本工程取水水量的要求。

经检测蔡家沟水库、硝厂沟水库、大塘坝水库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标准,取水水源水质满足本工程取水水质的要求。

四、退水方式

本工程供水区域居民用水、公共区域建筑用水及住宿人员用水后,污水经管道集中收集,排入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李家河沟。2030年规划水平年,本工程生活区退水总量约2485m³/d,年退水量为53.3

五、取退水影响

原则同意本工程取水不会改变纳污河段的水体功能,对河段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明显,对下游取水户的取水安全影响很小的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的分析。本工程运行过程中要求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输配水官网漏水量,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和减污工作。

七、取供水计量

你司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设施)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司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特殊情况下,你司应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附件:丰都县仙女湖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综合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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