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丰都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实施环境宣传教育重大活动,负责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相关工作。负责环保办公信息化系统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管理和维护环境保护信息网络系统,收集和处理环境保护信息和数据;承担全县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统一发布的事务性工作,按照环保信息公开发布的有关规定,定期向新闻网络平台、社会公众发布全县环保相关信息,报送环境保护信息。负责全县环境舆情监管及网络管理,网络宣传及网站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县环保局12369投诉受理平台建设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接洽、联系、沟通交流等工作。完成县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会计核算情况:丰都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以县生态环境局名义,内设2个职能科室,核定事业编制5人。2023年底共有在职职工5人,退休职工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61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和项目增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4.61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2.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万元4.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3.8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6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8万元,比2023年增加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8万元,比2023年增加4.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以及人员正常晋升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0万元,比2023年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70万元,比2023年增加0.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70万元,比2023年增加0.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局目标任务增加,对接工作量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5.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晶联系方式:023-7070250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