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04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04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丰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对本县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定期向上级站及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编报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对县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各类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为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参加县内污染事件和环境应急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应急事件提供监测数据。负责完成生态环境局所需要的各种监测任务。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促进环境监测技术发展。单位构成。
(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会计核算情况:丰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以县生态环境局名义,内设5个职能科室,核定事业编制31人。2023年底共有在职职工31人,退休职工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0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2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和项目增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45.94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20.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08.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万元33.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60.6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6.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5.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8.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12万元,比2023年增加6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84万元,比2023年增加45.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以及人员正常晋升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28万元,比2023年增加2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30万元,比2023年增加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3.90万元,比2023年增加0.9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局目标任务增加,对接工作量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万元,比2023年减少2.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出行,减少用车频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20.2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晶联系方式:023-7070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