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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060 [ 发文字号 ] 丰环发〔2024〕5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060
[ 发文字号 ] 丰环发〔2024〕5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丰都县2024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202438


丰都县2024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

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保证我县生态环境总体安全,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与时俱进地推进环境安全管理,按照大事不能出,小事不让出的原则,持续推动环境隐患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实现全年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1.重要节点:以两会、国庆节等时间节点为重点,全年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排查对象:全县环境风险源企业所有环境风险单元,重点关注大容量、高压力、建成多年的物料罐体,大容积盛装液体的池、塘、坑、堰,各风险单元的应急设施等。

3.重点任务:一是较大及以上风险源企业隐患排查与整治、应急能力、环境风险管控;二是已排查或自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三是督促所有风险源企业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切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四是严肃查处不履行环境风险管控,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隐患排查与自查(1月至12月)。

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对风险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指导督促企业对风险评估报告列出的风险点位进行常态化的认真自查,全年对我县环境风险企业排查率、自查率均需要达100%。排查或自查出的隐患即时录入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台台账管理,必要时聘请专家协助隐患查找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二)隐患整改与提升风险管控能力(3月至12月)。

督促相关企业对录入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的隐患限时整改到位;督促企业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并保证严格执行;督促企业以风险评估报告为基础完善风险防控设施、备齐应急物资;督促企业编制、修订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

(三)配合上级督导帮扶(不定时)。

积极配合市级督导帮扶工作,及时办理督导组交办的隐患整治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相关任务。

(三)总结巩固提升(202412月)。

及时总结专项工作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对工作中探索出的有益措施、经验做法形成文字向市级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环境安全检查在保证国家安全方面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克服麻痹思想,坚持不懈地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实效。

(二)强化帮扶。

环境安全重在预防,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从事环境安全管理的专兼职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鼓励企业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岗位人员相对稳定;及时指导企业搞好隐患自查与整改;帮助企业逐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因客观原因导致整改效果欠佳的企业审慎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做足环保安全法治宣传,降低企业违法风险及环境安全风险。

(三)科学执法。

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结果公开制度,重视资料收集运用;从实际出发,尊重专家意见但不迷信,从最有利于保证环境安全的角度强化执法;重视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对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四)宣传引导。

积极利用双微、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报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开展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先进做法,适时运用丰都电视台今日关注等栏目曝光影响环境安全的行为,逐步形成全社会都关心环境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信息报送。

执法支队安排专人按市生态环境局、县安委会要求及时报送执法信息及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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