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全市

首页>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下属单位

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日期: 2024-11-15 来源: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字号: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

联系电话:023-70702533

单位职责:(一)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落实相关的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二)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业面源、工业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三)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四)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五)承担对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稽查、监督和指导。(六)承担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七)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信息: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