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5-0005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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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3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24年,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动美丽重庆建设年度目标任务,一体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取得较为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4天,同比增加1天;PM2.5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长江干流、龙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渠溪河、赤溪河、碧溪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县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96.55%,土壤、声、辐射等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件。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持续推进碧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次级河流排污口排查监测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及分级分类管理,累计完成29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销号整治、249个次级河流排污口排查。巩固提升碧溪河污染治理成效,启动实施碧溪河水环境生态修复和社坛场镇雨污分流精细化提升工程,引导流域水产养殖户转产升级,推动碧溪河水质年均值达标,超标月份较去年同期减少4个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回头看”专项整治,投资200万元整改隔离防护网、标识标牌缺失问题,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提升水源地监管能力。全面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58条。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治理率由59.8%提升至78.2%。
持续强化蓝天污染防治。完成机动车路检1500余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80台,淘汰老旧车辆620辆。持续推进露天禁烧巡查管控,发现火点500余个,综合处理秸秆1万余吨,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入选全市典型案例。严控违规熏制腊肉,免费为群众环保熏制腊肉50余万斤,加强巡查引导,在重点时段围绕城区及周边开展巡查工作40余次,制止群众无序进行烟熏腊肉的行为30余例。对城区1000家餐饮油烟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积极推进涉气重点企业“三率”提升专项行动,争取中央资金5291万元,推动东方希望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推进300余家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绩效分级、减排清单申报等工作,完成50余家涉气重点企业绩效分级工作。加强污染天气预警处置,争抢临界天3天。
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以建设用地为重点,加强重点建设用地性质变更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监管,定期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调度,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处置紫光化工遗留污染物2.5万吨,修复镇江园区土壤706亩。强化耕地周边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以9个乡镇12个行政村的重点区域农用地为基础,在2618.53亩受污染耕地周边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镉等污染源排查,采集灌溉水系底泥22个,建立污染源关注清单,从源头有效防控耕地环境安全。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创建市级“无废细胞”3个,县级“无废细胞”27个。加强建筑垃圾、塑料制品监管,无废指数由73.23分提升至81分。
(二)严格履行统一监管职责,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严格环境准入提高发展质量。优化生态环境布局,实施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调整,全县环境管控单元由24个调整为26个,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持续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落实《重庆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开展新改扩建项目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排污登记工作,换、核发排污许可121件(次),完成144家排污单位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督促整改,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率及问题整改率均为100%。提前介入重大项目,主动沟通调度项目环评进展,切实做好玻纤产业园等重大项目落地保障服务,实现高水平监管与高质量发展共进双赢。
强化执法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开展“利剑执法”行动,重点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共依法立案查处17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件,罚款158.93万元。开展重要节假日、全国两会和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风险隐患170余家(次)。完成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妥善处理环境投诉1005件,已办结990件,办结率99%,按期处置率100%。
加强环境监测提升监管水平。顺利完成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涉及3大类29项41个方法,进一步提升监测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健全环境监测数据三级审核制度,落实“现场采样、实验分析、数据处理”全过程质控措施,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全年完成空气环境、水环境、农村环境质量、城市环境噪声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共取得各类手工监测数据2.3万个,编制各类监测报告240份。
引导公众参与推进共建共享。持续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等开展专题宣讲活动40余场次,受众达5000余人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河流清漂、义务植树等生态环保主题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20场,出动志愿者500余人次,服务群众超1000余人次。充分利用“丰都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更新转发和公布生态环境新闻477篇(次),平均单篇阅读量达6000余人(次);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组织7批次200余人参观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着力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紧扣主题开展“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察整改。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市级督察、暗访交办问题整改,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和各项市级环保督察、明察暗访等共交办我县问题295项,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高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上半篇”工作,圆满完成配合督察组下沉工作任务和第六组组长陈润儿一行来丰调研工作,督察组进驻重庆期间通报的4个负面典型案例未涉及我县;督察期间我县共收到群众信访投诉交办案件45件(重复11件),已完成整改40件,其余5件(重复1件)正加快推进。督察报告指出我县的3项重点问题,1件已提请办结销号,其余2件正在序时推进整改。
强化项目策划补齐设施短板。包装策划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类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2.4亿余元,拟申请中央、市级专项资金1.6亿余元,成功争取上级资金1.33亿元,投入8166万元实施3个污染防治项目,争取资金和投入资金均创历史新高。
(三)推进落实生态文明改革,不断压实共建共护责任
实施流程再造优化审批服务。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措施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时限在承诺审批期限内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程网办率100%。办理建设项目环评34件、后评价1件、重大变动界定1件、规划环评审查2件、备案登记129个,登记、核发、换发、注销排污许可 129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审批22件。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带条件审批,促进项目落地。梳理2024年投资亿元以上县级重点项目66个进行台账式管理服务,完成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11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2个的环评审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初判49个(次),出具环评意见说明71件。
聚焦环保智治构建数字体系。贯通市级应用“巴渝治水”“巴渝治废”“巴渝治气”,开展业务事项编目68条。梳理生态景观板块11条跑道、38条子跑道以及一条符合丰都特色的特色子跑道,生态景观板块77条KPI指标接入三级治理中心驾驶舱,绘制完成“入河排污口问题处置”“医疗废物泄露问题处置事件”“噪声扰民处置”等16个高频多跨事件流程图。
推进损害赔偿促进环境法治。坚定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共筛查出案件线索84条,经过审查判断,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案件9件,已启动9件,办结6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数额115439元。选送2件案例均入选第三批“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候选案例,其中《重庆某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非法侵占长江岸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入选。
(四)聚焦党建引领,全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队伍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研究更新《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1次,开展“以案四说”1次、纪律党课3次,廉政谈话70余次。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开展专题读书班1期、主题党课5次、中心组学习2次。结合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及时动员部署,整改问题5个。
稳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生态环境专业人才,新招录环境工程大学本科生1名,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引进公益性岗位大学生1名。坚持人岗适宜原则,优化调整职工工作岗位6名。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选派4名驻村干部助力乡村振兴,抽调3名业务骨干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帮扶。荣获2023年度党建统领高质量发展成效考核一等奖、2024年度重大项目服务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丰都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突出贡献集体;9名同志荣获市级、县级个人荣誉表彰表扬。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抓整改,推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整改
做好央督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标对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48个问题及《丰都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内容,一体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二)抓治理,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守护碧水。确保各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分别达100%、90%以上,17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水天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次级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投入910万元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强化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理,确保不反弹。二是守护蓝天。统筹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推进工业废气深度治理和重点区域餐饮油烟集群治理。力争PM2.5平均浓度力争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340天以上。三是守护净土。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生态环境监管,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100%。四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新建“无废城市细胞”20个,打造1项典型案例。
(三)抓发展,稳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用好“三线一单”绿色标尺,严把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关口,优化项目环评、规划环评服务,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帮扶、主动指导。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清洁生产审核,加强辖区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监管和碳排放强度控制,确保企业碳排放交易履约率达100%。三是强化科技与资金保障。重点围绕流域综合治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持续推动重点项目攻坚突破,积极谋划、申报、争取、实施生态环保项目。
(四)抓严管,推动生态治理系统重塑
一是强化数字赋能。依托数字重庆,打造“数字生态环保大脑”,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预警平台、工业污染等监测监控系统纳入智慧环保“一张图”体系监管。二是强化环境执法保障。持续推进执法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故发生。三是深化督导考核。以“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为牵引,紧盯重要指标和督察问题整改,强化考核评价,推动全县上下在推动美丽重庆建设中比学赶超、争先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