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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1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30 [ 发布日期 ] 2024-10-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1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30
[ 发布日期 ] 2024-10-30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丰都县虎威镇大池村四组建筑用砂岩)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fd.gov.cn/bm/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fdhbjjgk@163.com,传真:023-70702532。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408200。联系电话:023-70708728。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市丰都县虎威镇大池村四组建筑用砂岩

重庆市丰都县虎威镇大池村四组

丰都县全丰石业有限公司

重庆凌樾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划定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闭合圈定,面积为0.0315km2,开采标高+760m~+700m。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层为侏罗系中统新田沟组(J2x)砂岩矿层,生产规模5万m3/a(13万t/a)。项目总投资1320万元,环保投资218.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5%。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用,不外排。

废气: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表土剥离区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易起尘原辅料采用篷布遮盖;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选用优质燃料,减少机械的尾气污染物排放,减轻施工扬尘和施工机具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机具,控制施工强度,建筑材料和设备运输进场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经过居民点处时限速禁鸣,减轻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

固废:施工期剥离表土、废石转移至临时弃土场分区贮存,并落实截排水沟和沉砂池等水保措施,生产中开采平台达到生态修复条件时立即将废石料回填采空区,储集表土进行回覆绿化修复。少量建筑垃圾和废石储集于采场附近不威胁生产地段,后期用于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工期,挖填土石方工程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缩短施工时间,减少裸露地面,减轻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地面开挖扰动作业,严禁对施工区周围植被的破坏;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尤其是乌梢蛇,如发现应予以救助和放生。禁止在未征用的林地内开设运输便道或临时施工场地;表土、废石分区暂存,并采取拦挡覆盖、排水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开挖后的边坡及时完成边坡防护工程,并在矿区周边设置排水措施,有效降低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营运期

废气:

①采区粉尘:采矿过程中切割机、绳锯机等采用湿式作业,表土、废石铲装点采取喷雾抑尘,矿山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剥离表土及废弃土石暂存区定期洒水抑尘。

②表土废石堆存区粉尘:临时弃土场、表层剥离物和废弃土石流转暂存区定期洒水抑尘,表土场长期不使用时采用帆布覆盖或播撒草籽。

③运输扬尘:矿区南侧出入口处设置1处车辆冲洗设施,避免车辆带泥上路;利用洒水车对场内外道路定期洒水抑尘;产品外运不超载、不超速。

④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室外达标排放。

废水:区南侧设置1座三级沉淀池,矿体切割废水经排水沟引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矿区南侧出入口处设置1处车辆冲洗点,车辆冲洗废水在过水槽内重复使用,定期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作为矿区绿化和周边耕地、林地施肥使用,不外排。开采平台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引至三级矿区南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矿区道路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后期清洁雨水顺坡排泄至冲沟。

噪声:优化开采工艺和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采区切割机、绳锯机等高噪声设备尽可能避免同步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使高噪声设备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合理安排生产和运输时间,夜间禁止开采,停产休息时段应尽量与节假日重合;场外运输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矿区南侧边界22m处民房进行功能置换。建议矿区7#拐点附近20m范围内的资源予以保留不动用,避免开采设备噪声排放造成矿区7#拐点南侧90m处农房声环境质量超标;定期对矿区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尤其是矿区7#拐点南侧90m处农房,出现超标时对受影响房屋采取功能置换等补救措施。

固体废物:矿区内设1座临时弃土场,容量1.0万m3,堆存流转矿区开采初期盖层剥离的表土和废石。开采初期,首采平台及矿区道路施工等剥离表土、废石转移至临时弃土场分区贮存,开采后期剥离表土及废石料直接分区储集于采场附近缓坡、台地等不威胁生产地段,在开采平台间流转,堆积高度不得高于3m,对渣土边坡放坡至稳定,并密切做好稳定性监测工作,生产中开采平台达到生态修复条件时立即将废石料回填采空区,储集表土进行回覆绿化修复。沉淀池沉渣与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一并于采场附近不威胁生产地段暂存流转,后期回填采坑。在矿区南侧设1座危废储存间,落实围堰及“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机修废油储存容器设置托盘,危险废物(机修废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分区分类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土壤、地下水环境:危废储存间及油料库地面修建围堤、围堰或截流沟+收集井,并落实重点防渗措施,阻断污染途径。加强车辆维护保养,防止油料跑、冒、滴、漏。定期对周边井泉的流量、水质等进行动态监测,对矿山周边水田蓄水情况定期巡查,开采过程中发生裂隙涌水或井泉水量减少时,应及时对发现的导水裂隙进行封堵;加强矿山开采切割和矿石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控制和采矿废水收集处理,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减轻降尘和污废水入渗对周边井泉水质的影响;采矿作业导致矿区周边地下井泉水质浑浊或井泉干涸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受影响农户供水。

环境风险:本项目开采期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包括柴油和危险废物(机修废油和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控制措施后,其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生态保护措施:开采期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加强管理,按采矿区范围采矿,不得越界开采;严禁破坏矿区外地表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尤其是乌梢蛇等受保护野生动物,如有发现应予以救助和放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采矿活动强度,减轻噪声粉尘排放对矿区及周边动植物的影响;矿区耕作层土壤单独剥离,妥善堆存,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用于后期矿区的土地复垦。在矿区1#~2#拐点(靠近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处)间向矿界内侧留设10m缓冲区,缓冲区内资源保留不动用,避免矿山开采对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造成扰动,禁止向水源保护区排污,保护饮用水源。闭矿期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对采空区等区域完成生态恢复。

县发展改革委备案

该环评文件形式为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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