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3-0000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3-0000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3 |
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概述 |
1、武坪镇周大湾村吉星矿业公司现场核查时未生产,采矿区、加工区等作业区截流沟设置不完善,未按环评要求规范设置,场地废水未完全有效收集;2、武坪镇殷家坝鑫磊矿业采矿场现场核查时未生产,采矿区、加工区等作业区截流沟设置不完善,未按环评要求规范设置,场地废水未完全有效收集;采矿区降尘措施不完善;矿场堆场设置不规范,“三防”措施不完善。 |
整改 责任单位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整改目标 |
根据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办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通知》(便笺﹝2021﹞15号)的要求,我局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
整改措施 及成效 |
1.整改措施 一、武平镇周大湾村吉星矿业公司:1.要求企业严格按环评要求,完善采矿区、加工区雨水、废水截流沟;对采矿区和加工区的废水、雨水进行分流,确保废水收集进入至沉淀池循环使用。2.要求企业在加工区再扩建一处沉淀池,确保加工区废水得到有效完全收集。3.要求企业在采矿区增设降尘设备。4.要求企业对采矿弃土堆料场按照要求进行堆放。二、武坪镇殷家坝鑫磊矿业公司问题:1.要求企业严格按环评要求,完善采矿区、加工区雨水、废水截流沟。2.要求企业对采矿区和加工区的废水、雨水进行分流,将场地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循环使用,确保场地废水得到有效完全收集。3.要求企业在采矿区增设降尘设备。4.要求企业对矿场堆场进行清理,不再进行堆放。如企业确需堆放,应对堆放区域采取“三防”措施。 二、整改成效 1、武平镇周大湾村丰都县吉星矿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环评要求,完善采矿区、加工区雨水、废水截流沟;对采矿区和加工区的废水、雨水进行分流,废水收集进入至沉淀池循环使用,企业在加工区再扩建一处沉淀池,确保加工区废水得到有效完全收集;企业在采矿区增设降尘设备;对采矿弃土堆料场按照要求进行堆放。2、武坪镇殷家坝丰都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已按照环评要求对采矿区、加工区的雨水和废水修建了截流沟;已在加工区旁修建沉淀池,将采矿区和加工区的雨水、废水分流,再将场地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循环使用;该企业增加的洒水车在采矿区进行降尘,堆场的砂石已清理完毕,若企业再次进行堆放,将按照规定对堆放区域采取“三防”措施。 |
整改时间 |
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 |
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 |
李贤文(县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主任,023—70702370)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