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85B/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85B/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商务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丰都县口岸和物流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口岸建设管理日常运转服务工作。
2. 负责口岸申报和验收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3. 负责本县口岸与其他地区及市政府口岸办的协调服务工作。
4. 负责服务协调口岸查验单位做好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件等工作;做好口岸查验单位联动协作、口岸环境优化等服务工作。
5. 负责本县口岸信息化及电子口岸建设服务工作,推动信息公开;负责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公共平台建设服务工作。
6. 承担本县口岸有关数据统计分析、信息公开和宣传服务工作;负责口岸相关中介机构的统筹协调及监督服务工作。7.承担物流管理服务工作
8. 承担县商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丰都县口岸和物流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为县商务委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现实有人数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29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是2024年新成立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33.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9万元,比2023年增加3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万元,比2023年增加33.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成立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33.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成立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项目预算。
丰都县口岸和物流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成立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计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计划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车辆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肖易川 联系电话:023-7073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