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85B/2024-0002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85B/2024-0002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商务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0 |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爱尚丰都·赏春消费”惠民消费券接券商家的公告
关于征集2024年“爱尚丰都·赏春消费”惠民消费券接券商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市场信心,推进市场繁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我县决定于2024年4月11日至4月25日期间,开展“爱尚丰都·赏春消费”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按照计划,县财政投入200万元,活动定位于汽车、家居家电等大宗消费,商超、粮油、土特产等生活必需品消费以及餐饮消费领域,其中发放汽车消费券20万元,家居、家电消费券50万元,商超、粮油、土特产消费券80万元,餐饮消费券50万元。(烟酒类等商品不参与活动)
一、适用对象
此次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在丰都县域内消费的所有人员;接券商家为丰都县内注册的汽车,家居家电,商超、粮油、土特产,餐饮线下实体商户。
二、消费券额度
购买5万元以上新车自然人(须在丰都开具发票)可使用1张汽车消费券,每车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购买家居家电产品每满1000元可使用1张电器消费券,每单不得超过2张;餐饮消费每满100元可使用1张餐饮消费券,每单不得超过2张;购买超市、粮油、土特产、百货产品的每满100元可使用1张对应消费券,每单不得超过2张。
三、消费券核销
参与商家扫码核销权限由商家自行申报,渝途公司、农发集团初审,县商务委复核,原则上参与商家每个门店固定一个核销账户,消费者在活动现场购买货物达到满减额度时,出具电子优惠券二维码,由参与商家现场通过微信扫码核销直接抵扣,同时留下小票备查。
四、消费券审核及资金兑现
参与商家提供销售票据等证据于5月6日前提交给渝途公司,农发集团于5月6日前提交小程序核销归集原始材料和分析材料到渝途,渝途公司抽取专业审计公司对票据进行审计并将结果报给县商务委。消费者享受的折扣先由参与商家垫付,县商务委将审核结果向县财政提出兑现申请,并将款项划拨给渝途公司,渝途公司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以代收代付名义将相应款项支付给各参与商家账号。
五、商家报名
参与商家自愿报名,先通过扫描公告下的报名二维码进行线上填报,本次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批报名人员于2024年4月10日下午17:00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第二行政大楼610会议室开会,现场核验资料后授权核销权限;第二批报名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15:00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第二行政大楼610会议室开会,现场核验资料后授权核销权限。
咨询电话:渝途公司 余泓雨 13272981185
农发集团 周黎明 17603027888
县商务委 谭竣文 15123277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