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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85B/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丰商务发〔2023〕6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3-02-01 [ 发布日期 ] 2023-02-0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85B/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丰商务发〔2023〕6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01
[ 发布日期 ] 2023-02-03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重庆市商务委等17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精神,根据《重庆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加快推动丰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我委研究制定了《丰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根据资金使用方向,结合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短板,丰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农贸市场、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等农村重点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下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附件7、附件8、附件9为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提交至县商务委现代流通

(二)初步初审。属于乡镇级项目的,申报材料由当地政府初审后转报县商务委;属于县级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直接提交给县商务委初审。

(三)项目入库。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由乡镇政府或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后提交到县商务委(收件地点:丰都县第二行政综合楼丰都县商务委员会现代流通611;联系人:唐川,易于琳;联系电话:707385061338897159915095856996)。

(四)项目评审及公示。县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按规定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政策落地。各乡镇政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发挥好身处一线的优势,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宣传中央、市级和丰都县出台的商务产业发展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为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属事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丰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

                                                  2023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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