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85B/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 丰商务发〔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85B/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 丰商务发〔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商务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3 |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重庆市商务委等17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精神,根据《重庆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加快推动丰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我委研究制定了《丰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根据资金使用方向,结合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短板,丰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农贸市场、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等农村重点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下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附件7、附件8、附件9为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提交至县商务委现代流通科。
(二)初步初审。属于乡镇级项目的,申报材料由当地政府初审后转报县商务委;属于县级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直接提交给县商务委初审。
(三)项目入库。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由乡镇政府或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后提交到县商务委(收件地点:丰都县第二行政综合楼丰都县商务委员会现代流通科611室;联系人:唐川,易于琳;联系电话:70738506,13388971599,15095856996)。
(四)项目评审及公示。县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按规定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政策落地。各乡镇政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发挥好身处一线的优势,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宣传中央、市级和丰都县出台的商务产业发展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为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属事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丰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