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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73P/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丰都统计发﹝2024﹞14号
[ 主题分类 ] 统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73P/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丰都统计发﹝2024﹞14号
[ 主题分类 ] 统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丰都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局班子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丰都县统计局

202474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丰都县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县、依法治统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目标任务,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统计改革建设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履职;开展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

3.严格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重庆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督导各乡镇履行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

二、深化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4.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充分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认真履行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把防治统计造假作为统计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情况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汇报或研究事项清单》。

5.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统计造假和对统计造假失察的,根据情节轻重以及造成后果,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牢统计法律和纪律底线。

6.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以下简称《记录报告制度》)。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记录报告制度》核心要义和重要内容,及时、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事项,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记录报告制度》,形成保障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7.提升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效能。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在案件移送、处理等环节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协作,努力推动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到位。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结合起来,定期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根据巡视巡察要求,及时向巡视巡察组提供被巡视巡察地区和单位有关材料。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络,共商监督计划,加强监督过程互助与监督成果共享。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干部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更加深度融入监督体系。

三、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8.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认真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9.加强和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坚持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适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0.坚持实施统计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规定要求,加强对统计法律顾问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统计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四、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1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实施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质量。同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党纪政务处分处理。

12.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筹全县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制定本级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工作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统计执法工作。

五、统筹推进统计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3.深入实施八五统计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学用结合、分类指导和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

14.多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利用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以及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组织参加统计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面向统计普法对象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15.组织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全县统计系统并面向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求以案为鉴,推进以案促治,增强各类统计工作主体尊法崇法、自觉抵制统计造假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法治队伍综合素质

16.注重法治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法治队伍建设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组织抓好本单位的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进一步提高考试通过率,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良的统计法治监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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