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73P/2025-00012 | [ 发文字号 ] | 丰都统计发﹝2025﹞2号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统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73P/2025-00012 |
[ 发文字号 ] | 丰都统计发﹝2025﹞2号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统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7 |
丰都县统计局关于印发《丰都县统计数据质量片区监管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丰都县统计数据质量片区监管工作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丰都县统计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统计数据质量片区监管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根据《重庆市统计数据质量片区监管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局党组和专业组对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责任,推动数据质量监管制度化、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专业组工作人员。
第三条 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实行片区责任制,全县30个乡镇街道分成三个片区,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片区领导,负责片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
第四条 局党组加强对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对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片区领导对管辖片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专业组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划分对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 片区划分(片区领导根据局领导变动及时调整)。
第一片区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邹松良负责,包括三合街道、名山街道、虎威镇、龙孔镇、高家镇、兴义镇、双路镇、湛普镇、树人镇、十直镇。
第二片区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琴负责,包括社坛镇、仁沙镇、兴龙镇、三元镇、许明寺镇、董家镇、青龙乡、双龙镇、保合镇。
第三片区由党组成员、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王芳负责,包括江池镇、龙河镇、武平镇、暨龙镇、都督乡、太平坝乡、栗子乡、三建乡、南天湖镇、仙女湖镇、包鸾镇。
第六条 局主要负责人督促片区领导和专业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履行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职责,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片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第七条 片区领导应依法履行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职责。
(一)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在分管片区选取1-3个乡镇,对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数据的逻辑性和协调性及时研判分管片区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风险隐患。
(二)指导乡镇街道整改。对统计数据逻辑性和协调性较差的乡镇街道和专业,督促其严格落实《重庆市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做好数据评估、质量审核、问题整改,确保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督促专业核查。督促相关专业组对统计数据逻辑性和协调性较差的乡镇街道,随机选取一定数量、不同层次的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书面核查和实地核查,及时处置风险隐患。
(四)做好线索移送。对片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书面移交执法监察科依法处理。
(五)听取情况汇报。定期听取相关专业对所在片区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管情况汇报,对存在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八条 综合业务科牵头修订完善《丰都县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并督促指导各专业组落实该办法;专业组主动配合片区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执法监察科加强对各片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片区监管工作联络员,汇总报告年度监管工作情况,对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并向专业组通报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统计造假典型情况。
第九条 本责任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