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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602919F/2023-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2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602919F/2023-0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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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2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续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县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维权科、安置科、优抚科。
(三)单位构成。
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丰都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丰都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384.38万元,支出总计8,384.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1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因工作需要调入1人、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调标、军休干部人员生活补助调标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38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9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因工作需要调入1人、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调标、军休干部人员生活补助调标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3.96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4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38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4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因工作需要调入1人、本年度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调标、军休干部人员生活补助调标等。其中:基本支出404.86万元,占4.8%;项目支出7,975.39万元,占95.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万元,增长883.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应缴未缴社会养老保险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84.3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1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因工作需要调入1人、本年度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调标、军休干部人员生活补助调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9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因工作需要调入1人、本年度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调标、军休干部人员生活补助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8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优抚人员补助标准按上年12月末的标准上长20%预算,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4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因工作需要调入1人、本年度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调标、军休干部人员生活补助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54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优抚人员补助标准按上年12月末的标准上长20%预算,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万元,增长883.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应缴未缴社会养老保险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2.44万元,占9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18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31.52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3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报销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2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及增加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规范津贴、奖励绩效、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公用经费3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9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用品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办公用品、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水电费、电话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减少1.71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下乡联系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3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到减少市局汇报工作不派公务用车等。
公务接待费1.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我部门调研、各区县同行来我部门联系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1万元,增长52.5.2%,主要原因是接待市局我部门调研。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 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8.5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618.8%,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9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用品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44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4项,涉及资金7975.39万元。从评介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自主就业一次补助金 |
项目编码: |
50023022T000000143648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403-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4-社保科 |
部门联系人: |
余民波 |
联系电话: |
81858811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
年度总金额 |
6,615,000.00 |
6,615,000.00 |
6,615,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615,000.00 |
6,615,000.00 |
6,615,000.00 |
1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50人,按202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0006元*30%*服役年限计算,需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3230000元,其中中市财政补助资金6615000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615000元。 |
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45人,按202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0006元*30%*服役年限计算,需一次性经济补助金9355559元,其中中市财政补助资金6615000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740559元。 |
完成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人数 |
≥ |
245 |
245 |
0 |
100 |
20 |
20 |
||||||||||
人均费用 |
元/人年 |
≥ |
38186 |
38186 |
0 |
100 |
20 |
20 |
||||||||||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
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开展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秦华蓉023-8185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