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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602919F/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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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县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包括参公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二级单位)。
1.丰都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丰都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为参公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为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服务。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负责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
2.丰都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丰都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2个机构,职能职责为: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各种保障服务。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档案、来信来访、政策咨询、就业创业、帮扶等工作。
3.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
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宣教科2个机构。职能职责为:褒扬烈士,教育群众,负责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负责烈士安葬和烈士褒扬,烈士事迹遗物的陈展,承办烈士事迹宣传、讲解和纪念活动组织工作;负责烈士墓园维修管护;制定烈士事迹编纂规划,组织烈士史料的搜集、整理编写工作;组织开展红色旅游。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114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4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17.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2017.9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114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0.5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4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17.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0.64万元,项目增加支出增加1987.2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40.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0.59万元,比2023年增加 201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03万元,比2023年增加3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级等,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590.55万元,比2023年增加1987.26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及军休干部、自主就业一次性等生活、医疗补助调标,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及军休干部、自主就业一次性等生活、医疗补助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7.2万元,比2023年减少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比2023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公车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年初未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9.86万元,比上年减少5.9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主要由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项目支出圴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0590.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华蓉联系方式:023-8185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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