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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602919F/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7-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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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7-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7-07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物资竞争性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食用菜籽油、大米等物资采购
采购单位(章):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代表人(章):周林
发布日期:2023年7月7日
第一章
经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会研究同意,对食用菜籽油、大米等物资采购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报价和比选。
1.项目名称:食用菜籽油、大米等物资采购
2.响应性文件及份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属委托参与的需要有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响应性文件原则上需加盖公章(如无公章,需法人签字)。其他需要的响应性文件。
3.领取其他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时。
领取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13号(丰都县第二行政楼129办公室或110室)
4.比选时间:2023年7月12日下午15:00时。
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下午14:40时。
递交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一支路13号(丰都县第二行政楼121室)。
响应性文件接收人:向女士或代先生
本次比选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微信、QQ、信函、传真等方式报名。递交完整响应性文件的视为报名参加此次比选,否则视为弃权。
6.比选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一支路13号(丰都县第二行政楼121室)
届时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比选。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15223889054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023-81858802
第二章竞争性比选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比选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比选。
2.需求概况
食用菜籽油:品牌为红蜻蜓,非转基因物理压榨,质量等级
一级,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5升/桶,具有合格的食品生产许可。数量为160桶。
大米:品牌为金龙鱼优质东北米或金龙鱼巴蜀香米,真空包装带纸箱,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0千克/袋。数量为200袋。
饮料:24罐装王老吉(加多宝)140件。
矿泉水:哇哈哈或农夫山泉饮用水(24瓶/件)140件。
纯牛奶:伊利纯牛奶(250ml*24盒/件,优质乳蛋白3.2克/100ml)130件。
以上物资报价总额不得高于5.2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贰仟伍佰圆整)。
3.合格承包商
具备从事副食经营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含中小微企业)。
二、比选文件的组成
1.比选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承包商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比选文件要求,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3.承包商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2023年7月12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比选的承包商。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及报价要求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参与比选的还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鲜章或法人签字,参与比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2.报价部分:报价表。
3.所有采购单项报价均不得高于现时市场价。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竞争性比选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响应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数的;缺少响应性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的;承包商名称或项目负责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一致的;改变比选文件提供的计算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经比选小组认定承包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响应性文件中提出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五、比选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发包单位组成的比选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比选。
2.比选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3人(含3人)以上组成。
3.比选程序
(1)比选小组当众展示各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
(2)比选小组审阅各承包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比选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承包商进行比选;
(4)比选小组根据响应性文件宣布各承包商报价;
(5)最终确定成交承包商。
4.评审标准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成交法,即按照所有参与比选商的报价总和A除以参与比选商家数B,即得综合报价C,其中报价最接近C的为中标方D。
如出现两家报价同时最接近C的(即两家报价与C的相差金额相同),则这两家现场重新报价,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方(两家所报报价均不得高于综合报价C,否则视为弃权)。
如出现三家及以上同时最接近C的(即有三家及以上与C的相差金额相同),报价最接近C的这几家现场再重新报一次价(所报报价均不得高于综合报价C,否则视为弃权),得出综合报价,最接近综合报价的即为中标方。如出现本条款第二条情形的,参照第二条继续执行。
六、合同授予
1.发包人向成交承包商发出承包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成交承包商应按承包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
七、合同主要条款(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1.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方提出的采购内容和质量要求等提供合格的商品。
2.供货方式:供货方需在2023年7月25日前备好货物,并按采购方提供的时间、地点、数量等要求分批次及时送货到制定单位(地方)。采购方在采购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提取。
3.中标方提供的货物从其交货之日起,至有效保质期最后之日止的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比选竞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因采购方提货时间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售价单价进行结算,即不论市场行情如何波动,采购方和供货方均不得改变报价单价和数量、品质要求等。
5.付款方式:中标合同签订并在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采购方在一个月内向县财政提交拨款申请进行拨付。
八、本次比选解释权归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九、附件
附件1:比选申请及声明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报价表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