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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602919F/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602919F/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武警丰都中队营房改造项目竞争性比选邀标文件
项目名称:武警丰都中队营房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代表人:周林
发布日期:2024年8月22日
经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会研究,对武警丰都中队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报价和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武警丰都中队营房改造项目
(二)比选时间
2024年8月26日下午15:30。
(三)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5:00。
递交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一支路13号(丰都县第二行政楼125室)。
2.响应性文件接收人:谢老师
3.本次比选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微信、QQ、信函、传真等方式报名。递交完整响应性文件的视为报名参加此次比选,否则视为弃权。
(四)比选地点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一支路13号(丰都县第二行政楼121室)
(五)注意事项
1.比选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承包商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比选文件要求,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3.承包商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比选的承包商(丰都县人民政府网站www.cqfd.gov.cn)。
4.届时请参与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比选。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3-81858806、15123960730。
二、比选范围、需求概况和资格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比选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比选。
(二)需求概况
1.指挥训练室:隔墙22㎡,墙面改色无缝丝绒布150㎡,PVC+边框1.6m*1.1m宣传栏5张,PVC+亚克力标语字体制作安装8个,触屏电视100寸1台,强弱电插座14个,电线100米,光纤50米,平板灯4盏。
2.哨所:3D打印扣板240㎡,地板胶66㎡,竹木纤维踢脚线及阴角各72米,线路改造安装4项,吸顶灯 4盏。
3.巡视通道:改造混凝土路面356㎡,0.1m宽排水沟356米,PVC75排水管200米。
4.房间改造:改造房间地面496㎡,卫生间渗漏治理处理1项。
5.战备综合库: PVC地板胶35㎡。
6.车库改造:改造车库72.51㎡。
7.执勤文化墙建设: 2m*2m文化墙8个。
8.政治环境、书香军营建设:营区围墙政治标语1项,展板橱窗1项,背景墙维修及壁纸更换68.2㎡,投影仪及电动幕布1套,休闲足球台1套,休闲沙发1套,娱乐游戏机1台,按摩椅2台,电动幕布1套,朗读亭1个,图书购置1批,VR党建一体机1台。
9.监墙副哨位改造加固:拆除原夹芯板墙、原夹芯板顶、门、窗共计240㎡;新建100mm石棉厚夹芯板墙104㎡,100mm石棉厚夹芯板顶96㎡,M1020门8个,C0816窗8个。
10.特别说明:实施方案中的门禁系统(DS-K1T673M)14台、壁挂式扩展型智能哨位集成箱(CY-SW006002)1台、弹箱应急控制分配器1台、枪支离位智能报警系统定位阅读主机(CY-QZ9002)2个、枪支离位智能报警系统防盗长枪标签(CY-QZ9102)4个、无人机反制枪(G3000)1台和备勤室改造等不纳入此次招标范围。
(三)承包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2022-2024年度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及报价要求
(一)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商务部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属委托参与的需要有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响应性文件原则上需加盖公章(如无公章,需法人签字)。
2.报价部分:报价函。
(二)报价要求
1.项目报价不得高于财评最高限价560384.09元,即804908.11元(财评总价)-62324.02元(备勤室改造)-182200.00元(暂列金额明细表第1至5项)=560384.09元。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响应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数的;缺少响应性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的;承包商名称或项目负责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一致的;改变比选文件提供的计算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经比选小组认定承包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响应性文件中提出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比选小组、程序和评审标准
(一)比选小组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发包单位组成的比选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比选。
2.比选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3人(含3人)以上组成。
(二)比选程序
1.比选小组当众展示各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
2.比选小组审阅各承包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比选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承包商进行比选;
4.比选小组根据响应性文件宣布各承包商报价;
5.最终确定中标承包商。
(三)评审标准
采取中间价中标法确定中标承包商,中间价法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以中间价作为竞价基准进行招标和投标活动的一种方式。根据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平均值作为一个基准价(也称中间价,通过计算这些投标价的平均值得出)。基于这个基准价,对每一位投标人的投标价与中间价(基准价)进行比对,其中投标价与基准价最为接近的投标人(承包商)即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位投标人的报价均最接近中间价,则以高出中间价的一方为中标人,若两位投标人报价均同时高于或低于中间价,则这两位投标人再进行一次现场报价,其评标法同上。若出现三位及以上投标人的报价均最接近中间价,则这几位投标人现场重新报价,其评标法同上,直至评出最终中标人为止(报价不得高于财评最高限价560384.09元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零叁佰捌拾肆元零玖分)。
五、签订合同
1.中标承包商应当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日之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承包商报价文件的约定,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招标文件、中标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中标承包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
成交状态的,发包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承包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特别约定
(一)实施工期、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
1.实施工期:中标承包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2.实施地点:武警丰都中队
3.验收方式:工程实施完成后,由武警丰都中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验收,以招标合同、设计方案为准,工程质量合格、产品调试运行正常,达到验收标准。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1)本项目质保期:1年,质保期所有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投标产品属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不得低于“三包”相关规定;
(3)代应商的质型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 规定的,按承包商实际承诺执行。
2.售后服务内容,即承包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发包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承包商和制造商应当为发包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发包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发包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发包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承包商或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中标承包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并履行完必要财务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向县财政局提请一次性直接支付全部款项(有其他约定需暂时不予支付的资金除外)。
七、本次比选解释权归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八、附件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附件5:财评结果
附件6:武警丰都中队营房改造实施方案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报价函.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附件5:财评结果.docx
附件6:武警丰都中队营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