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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丰都县旅游宣传营销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旅游宣传营销中心受县文旅委的委托,负责策划、制定全县旅游宣传营销策略和总体方案;负责全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具体职责任务:
一是研究分析全县旅游客源市场情况,负责策划、制定全县旅游宣传营销策略和总体方案。
二是组织实施以丰都县为目的地的各项旅游宣传营销活动。
三是负责策划并实施全县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开展旅游公关活动。
四是负责建立完善网络营销体系。
五是负责对旅行社及旅游景区的营销考核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旅游宣传营销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行政事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编制人事、绩效考核、资产和财务管理、议提案办理、安全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
2.宣传科
负责策划、制定全县旅游宣传总体方案,组织实施以丰都县为目的地的各项旅游宣传活动;负责策划、实施全县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开展旅游公关活动。
3.营销科
研究分析全县旅游客源市场情况,负责策划、制定全县旅游营销策略和总体方案,组织实施以丰都县为目的地的各项旅游营销活动;负责建立完善网络营销体系;负责对旅行社及旅游景区的营销考核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2.53万元,主要是人员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42.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0.6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3.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53万元,主要是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42.5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5万元,比2023年增加4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5万元,比2023年增加32.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调入了1个人,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2024年预计要开展几场宣传展会。
丰都县旅游宣传营销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事项;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共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023-7061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