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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重庆市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营销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领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管理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
(二)单位构成。单位设置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产业规划科、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文化科、体育科、宣传科、广电科(信息科)、安全应急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0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8.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85.43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预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09.91万元,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8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9万元,其他支出258.5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85.43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9.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1.41万元,比2023年减少83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19万元,比2023年减少24.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动等原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47.22万元,比2023年减少806.5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8.5万元,比2023年增加145.52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了一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体彩相关活动及县五运会开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文旅市场复苏,文化、体育、文物等工作任务加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8.45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7.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37.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628.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姚婷 联系方式:023-7061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