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5-0002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5-0002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2 |
丰都县文物管理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本县文物调查工作;文物征集(购买、捐赠、依法交换等);负责馆藏文物安全、建立藏品档案;协同有关部门打击盗掘、走私、非法经营文物等各种文物犯罪活动;负责文物的收藏、保护、管理、研究、展示、宣传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属于副科级事业单位,未设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24.68万元,文物保护经费拨款增加 41.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9.2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6.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6.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4.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1.4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7万元,比2024年增加6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7万元,比2024年增加24.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导致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丰都县文物管理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9.1万元,比2024年增加41.46 万元,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项目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馆藏文物修复等、文物保护宣传、文物安全巡查、文物保护临聘人员劳务费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丰都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丰都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丰都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2025年无使用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开展文物基本建设配合、文物普查等接待次数较多,故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比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持续开展文物普查、文物安全巡查导致公务用车使用次数较多、车辆老化导致维修经费逐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现有公务用车能正常使用,2024年、2025年无需购置新的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59.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先玲 联系方式: 023-70708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