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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丰文旅委发〔2024〕1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旅游、服务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4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丰文旅委发〔2024〕1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旅游、服务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4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丰都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宿业单位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掌握全县旅游住宿设施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旅游接待能力,助推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住宿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辖区各类住宿单位,包括:星级酒店、商务酒店、旅店、招待所、民宿、农家乐、公寓式酒店、假日营地、家庭出租客房、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提供住宿必需的用品和设施,并有服务人员向游客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
二、调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
三、调查内容
各乡镇(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住宿单位名称、单位类别、性质、机构代码、地址、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员工数量、接待能力(客房数、床位数、一次性就餐人数)、是否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安装公安信息采集系统等,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住宿单位也纳入本次统计范畴。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不漏一户,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为我县下一步加强旅游住宿能力建设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
2.请各乡镇(街道)于2024年1月10日12:00前将《丰都县2023年住宿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县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联系人:陈亿元,赵庆庆;电话:13310275033,13060226921;邮箱:286306882@qq.com)
附件:丰都县2023年住宿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丰都县2023年住宿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丰文旅委发〔2024〕1号 | ||||||||||||||
填报乡镇: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住宿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经营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单位类别 | 性质(企业/个体/未登记) | 经营时间(季节性/常年性) | 是否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 是否安装公安信息采集系统 | 员工数 | 接待能力 | ||
客房数(间) | 床位数(张) | 一次性就餐人数 | ||||||||||||
注:1. 单位类别:指宾馆、农家乐、民宿、公寓式酒店、自驾车房车营地等。 2. 调查人现场查看经营场所证照,是否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安装公安信息采集系统,用“是”或“否”表示。 3.请将此表的电子版和盖章的扫描件于2024年1月10日12:00前报送至邮箱:28630688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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