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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3-000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3-000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丰都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同推进“五个老有”目标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协调解决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
具体职责任务:
1.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意识。
2. 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协同推进“五个老有”目标建设。
3. 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和落实优待老年人的政策规定。
4. 协助县卫生健康委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管理和对各镇乡街、部门老龄工作的考核,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5. 调查统计全县老年人人口状况,研判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为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老龄工作当好参谋。
6. 按照国家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服务职业等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7.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老年人在生活、医疗、居住、护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来信来访事宜。
8.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隶属丰都县卫健委。内设3个职能科室,即:综合科、宣教服务科、维权服务科,全额事业编制为8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各科设科长1名)。现机关在编在职6人,退休干部1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0.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8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8.8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71万元,比2022年增加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1万元,比2022年增加5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1人及社保经费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6万元,比2022年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3万元,2023年遗属补助由项目支出调整为非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老年人健康宣传,遗属基本生活保障等。
丰都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厉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活动等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中心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76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调入1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9.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丹,电话:023-7060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