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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4-0004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4-0004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丰都县精神病医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县精神病医院系县级公立医院,承担全县基本公共卫生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心理、精神障碍的诊疗、评估、康复、预防、培训、宣教等。
2.承担全县精神及智力残疾鉴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等级评估及医疗救助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重庆市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院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白沙坨1组,是一所集预防、治疗、康复和社会化服务的县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448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8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00万元,事业收入 35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万元,其他收入0.0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0.47 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95.04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减少1.5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48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万元,教育支出 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3.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33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4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0.47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1.4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15.8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89.82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4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82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91.47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4.00万元,比2023年减少9.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预算等,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0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丰都县精神病医院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0.37万元,比2023年减少7.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支出;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提高效率,精简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37 万元,比2023年减少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减少不必要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35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4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向亚玲 联系方式:023-7070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