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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458081/2020-00202 [ 发文字号 ] 丰都汛办〔2020〕10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458081/2020-00202
[ 发文字号 ] 丰都汛办〔2020〕10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丰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防汛抗旱关键期,为认真落实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防总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防汛抗洪各项措施的通知》(渝汛办〔202012号)、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电《调度令》(渝汛〔20201号)以及617日全县防汛抗旱调度会会议罗成县长重要讲话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区域和重要防洪工程的责任落实。6月底之前,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部门(技术)、管护(巡查)“三个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在岗位、在状态,在工作。严格履职督查,6月底之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层级对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工程防汛责任人的到岗履职情况开展1次督查;县防办要组织综合专项督查。

二、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认真落实汛前常态会商、临灾即时会商机制,有序组织开展阶段趋势研判和临灾会商,实现灾害风险“早监测、早研判、早预警、早部署、早响应”。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对水库、水电站、在建涉水工程等重点设施,以及防汛抗洪风险隐患点、涉水旅游景区、城镇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河道等防洪重要区域,落实专业监测设备和巡查人员,落实雨前巡查、雨中排查、雨后核查工作。将各种监测预警转化为灾害预报,明确灾害发生时段、区域和源头并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级各相关单位按照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和层级,及时向应急责任人、风险区重点人群和社会公众广泛发布,做到预警信息全覆盖,实现预警到户、通知到人,打通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

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汛期村(社区)日巡查、乡镇(街道)周检查、县级部门月抽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要落实专家担纲参与隐患排查,每一个点排查后要有一份专家意见书、有一份问题交办清单、最后要有复查验收结果。6月底前,开展1次汛期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针对重要防洪工程、重点防洪城镇、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和在建工程等,全面排查安全度汛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和风险管控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倒排工期,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

四、完善预案并开展演练。一是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在6月底前完成防汛抗旱各类应急预案修编,完善典型历史洪水位标识,制定逃生路线,明确应急转移信号,确定避险范围、安置场所,落实包户包人责任人等。 二是按照丰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防洪重点区域及薄弱环节风险点应急转移避险大演练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丰都汛办〔20209号)要求,完成应急演练。三是根据灾情等情况,适时启动响应,开展有效防控及救援处置等措施。

五、扎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丰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丰都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县乡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紧急通知》(丰都安办发〔202029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在6月底前完成组建5—10人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区域(村社)建立5—8人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演练、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提升应对洪旱灾害能力。二是加强物资储备。抓住有限时间,抓紧盘点、清理、补充防汛物资,建立物资台账,有针对性地采购储备,备足各类防汛抢险物资。三是按照丰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特殊群体洪涝灾害临灾转移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丰都汛办〔20208号)要求,按时完成摸排、“明白卡”安装等工作。

六、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风情和险情灾情,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减轻灾害损失。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县防办要不定期对各级各有关单位的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各乡镇(街道),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规资局、县气象局、县文旅委、县交通局、县住建委等县级有关单位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于630日前报县防办(联系人:江金梅,70605553;邮箱963443618@qq.com)。


丰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6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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