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MB16313731/2022-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医疗保障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0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6313731/2022-0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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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医疗保障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0 |
丰都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划和标准。拟订本县相关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监管责任,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贯彻推进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地方谈判规则。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县管政府定价的医保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监督管理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执行。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6、负责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和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丰都县医疗保障局要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关制度,推进落实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丰都县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丰都县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群、安全、保密、信访、人事编制、机要、信息、宣传、档案、政务公开、议提案办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统计,机关和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支付、会计核算工作。
2、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和待遇、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和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长期护理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管政府定价的医保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医保目录的贯彻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的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负责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3、综合监管科。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监督管理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执行。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及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103.25万元,支出总计5103.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3.27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上年新增两个项目支出,其中:医疗救助3887万元,扶贫济困26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较上年支出增长48.1万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较上年增长14万元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09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01.47万元,增长545.2%,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上年新增两个项目支出,其中:医疗救助3887万元,扶贫济困26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较上年支出增长48.1万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较上年增长14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0.4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81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07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5.66万元,增长552.7%,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上年新增两个项目支出,其中:医疗救助3887万元,扶贫济困26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较上年支出增长48.1万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较上年增长14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485.52万元,占9.6%;项目支出4,587.31万元,占90.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1万元,增长137.5%,主要原因是就业局于12月返回公益性岗位补贴未及时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03.2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13.27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上年新增两个项目支出,其中:医疗救助3887万元,扶贫济困26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较上年支出增长48.1万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较上年增长14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1.47万元,增长531.3%。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上年新增两个项目支出,其中:医疗救助3887万元,扶贫济困26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较上年支出增长48.1万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较上年增长14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26.95万元,下降59.5%,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保市县配套未纳部门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8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5.66万元,增长538.6%。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上年新增两个项目支出,其中:医疗救助3887万元,扶贫济困26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较上年支出增长48.1万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较上年增长14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44.56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未纳入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1万元,增长137.5%,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补贴12月到位未及时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7.57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09万元,增长176.8%,主要原因是增加两个市级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和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4,823.78万元,占9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20.88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城乡居民医保财政配套7991.91万元,决算时进入县财政局决算报表,未纳入部门决算。
(2)住房保障支出21.48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6.1%,增长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32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5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67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费进入专项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手续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中央划拨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本年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中央划拨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6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年初部门预算4万元,实支2.82万元,公务接待年初部门预算3万元,实际支付0.2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21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车辆购置费25.9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主要用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途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购车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购车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路桥费、洗车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购置车辆无车辆维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6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2020年车辆运行支出仅有7个月,2021年是全年支出。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医保基金交叉检查及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价交叉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82.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8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审批会议费用款计划导致未支付。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增加培训场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67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经费纳入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及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4477.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使用,机关正常运行,医保基金业务正常开展,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数,资助对象及时足额资助参保,医保基金到账率达100%,参保对象满意度达86%。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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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85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