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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1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1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丰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职责: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和管理。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8.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工作。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12.指导村镇建设。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6.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法规与安全科、设计与绿色发展科(消防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政工程科(人防科)、村镇建设科、房地产管理科、住房管理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4492.75万元,支出总计24492.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0.61万元,增长22.02%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项目、开展工作购买办公用品及人员调薪资有所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04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77.34万元,增长92.89%,主要原因是新增丰都县国家级传统村落第六批申报、栗子乡美丽宜居示范乡镇项目、横五路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41.4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51.28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449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0.61万元,增长22.02%,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等有所增加、开展工作购买办公用品及人员调薪资其中基本支出690.88万元,占2.82%;项目支出23801.87万元,占97.1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492.7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20.61万元,增长22.02%。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等有所增加、开展工作购买办公用品及人员调薪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2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6.12万元,增长29.62%。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等有所增加、开展工作购买办公用品及人员调薪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65.20万元,下降28.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资金未到位以及部分项目未完成,当年预算调整收回指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7.28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3.39万元,增长35.52%。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等有所增加、开展工作购买办公用品及人员调薪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17.93万元,下降25.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资金未到位以及部分项目未完成,当年预算调整收回指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5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9万元,下降52.9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基本工资错误填列到本支出,后预算调整导致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7.37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8万元,增长34.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导致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8.89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导致医保相关支出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3084.44万元,占30.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7.53万元,下降40.36%,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以及资金未到位,导致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3073.27万元,占29.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9.64万元,增长701.10%,主要原因是新增丰都县国家级传统村落第六批申报、栗子乡美丽宜居示范乡镇项目、横五路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等。导致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6)农林水支出318.56万元,占3.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5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高家镇人居环境配套项目等,导致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3540.53万元,占34.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80.03万元,下降55.86%,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相关项目未完成,资金未到位,导致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10万元,增长11.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工资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6万元,增长25.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接乡镇工作增多,差旅费增加以及新增房地产推介会等相关会议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31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1.22万元,增长49.80%,主要原因是水环境治理ppp项目财政拨款增加。本年支出731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72.78万元,下降4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只有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690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900.0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1万元,增长235.57%,主要原因是为招商引资,带动经济增长,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大幅上升,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查、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1万元,增长235.57%,主要原因是为招商引资,带动经济增长,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大幅上升。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58.2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3万元,增长20216.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房地产推介会,相关会议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建筑节能专项培训,相关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6万元,增长25.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接乡镇工作增多,差旅费增加以及新增房地产推介会等相关会议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3210.05万元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932.56万元,评价得分68.57分,评价等级为中,绩效评价发现了部分污水处理站无法办理资产确权、管网破损、农村污水处理站设施闲置等问题,提出了加强项目管理、尽快恢复破损管网、停运处于长期闲置的污水处理设施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蔡光鸿    023-7070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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