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11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11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6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管理使用市县下达的专项经费。
4、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5、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查评估以及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并监督实施。
6、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城市停车场建设、维护及收费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划设置及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管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2、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3、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属行政一级预算单位,包括直属二级预算单位四个,即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丰都县市政园林管理所。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内设5个机构:即办公室、市政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执法安全监管科;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为:综合科、法制科、纠察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7个;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处置费征收科、清运管理科、清扫保洁管理科、设施管理科、水域管理科,共计6个科室;丰都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内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市政园林科,数字信息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379.89万元,支出总计25379.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85.01万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2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72.63万元,下降17.45%,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项目资金及减少三峡后续项目资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22.2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957.64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062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23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人员工资调资形成以及项目支出费用新增。其中:基本支出1693.29万元,占8.21%;项目支出18932.82万元,占91.7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5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3.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收入在上年已确认收入,而项目支出在本年度发生。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79.8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85.01万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4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4.51万元,增长46.4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72.64万元,增长73.52%。主要原因是项目新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26.02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0.53万元,增长42.97%。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资金支出在本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8.66万元,增长69.40%。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资金支出在本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新增。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5.68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48万元,增长55.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人员工资调资形成。
(2)卫生健康支出70.79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人员工资调资形成。
(3)节能环保支出3587.77万元,占23.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8.77万元,增长242.02%,主要原因是项目新增。
(4)城乡社区支出9503.97万元,占6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2.93万元,增长23.41%,主要原因是项目新增。
(5)农林水支出1220.75万元,占7.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0.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新增。
(6)交通运输支出48.95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新增。
(7)住房保障支出676.36万元,占4.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9.93万元,增长682.5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人员工资调资形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3.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0万元,增长6.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人员工资调资形成。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24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7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231.6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653.79万元。本年收入14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61.15万元,下降98.33%,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收入在上年度。本年支出472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83.32万元,下降45.13%,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支出在本年度,且本年度有调整账务的原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53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30.0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环卫集团城市管理维护方面。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5万元,增长142.32%,主要原因是城管支队新购车辆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62万元,增长293.79%,主要原因是城管支队新购车辆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由。费用支出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由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由。
公务车购置费48.36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队购入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3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支队购入公务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3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支队购入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油料费7.21万元、保险费2.06万元、维修费7.59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4万元,下降29.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1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支队购入公务车辆后相应会增加车辆费用。
公务接待费2.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城市管理方面相关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34.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4万元,增长232.91%,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相互交流学习次数增加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3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99元,车均购置费24.18万元,车均维护费2.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工作需要。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80.77%,主要原因是职工培训学习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宣传费、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87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调动相应增加机关运行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绩效和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涉及项目28个,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涉及项目3个,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涉及项目8个,丰都县市政园林管理所涉及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8863.63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3000023P000055 |
自评总分: |
98.53 |
||||||
项目主管部门: |
606-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606-经建科 |
部门 联系人: |
陈晓艳 |
联系 电话 |
70760109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04976164.92 |
195922646.82 |
167191246.8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976164.92 |
195922646.82 |
167191246.82 |
85.33 |
10 |
8.53 | |||||
一般公共预算 |
97249264.92 |
188718840.62 |
160274340.62 |
84.92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县政府对县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创新丰富城市管理手段和路径,推动城市管理“全覆盖、全时段、全过程”,持续深化“大城三管”。不断巩固和拓展主城区园林绿化、市政实施、环境卫生、城市秩序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洁攻坚战,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快公厕建设与必造;提升城市道路设施水平,城市设施精细化管护水平;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区绿化面积只增不减。持续开展市容秩序专项行动,打造整洁靓丽畅通市容环境。 |
按照县政府对县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创新丰富城市管理手段和路径,推动城市管理“全覆盖、全时段、全过程”,持续深化“大城三管”。不断巩固和拓展主城区园林绿化、市政实施、环境卫生、城市秩序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洁攻坚战,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快公厕建设与必造;提升城市道路设施水平,城市设施精细化管护水平;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区绿化面积只增不减。持续开展市容秩序专项行动,打造整洁靓丽畅通市容环境。 |
按照县政府对县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创新丰富城市管理手段和路径,推动城市管理“全覆盖、全时段、全过程”,持续深化“大城三管”。不断巩固和拓展主城区园林绿化、市政实施、环境卫生、城市秩序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洁攻坚战,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快公厕建设与必造;提升城市道路设施水平,城市设施精细化管护水平;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区绿化面积只增不减。持续开展市容秩序专项行动,打造整洁靓丽畅通市容环境。 | |||||||||
绩效指标 | |||||||||||
指标 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 权重 |
指标 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建城区绿地面积 |
公顷 |
≥ |
598.93 |
598.93 |
0 |
100 |
15 |
15 |
是 |
||
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
个 |
≥ |
20 |
20 |
0 |
100 |
15 |
15 |
是 |
||
市政设施完全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否 |
||
数字化城市管理问题处置结案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是 |
||
资金投入 |
万元/年 |
≥ |
9796 |
16719.12 |
70.67 |
100 |
10 |
10 |
是 |
年中有新增项目预算 | |
打造市民宜居城市 |
定性 |
好 |
1 |
0 |
100 |
10 |
10 |
否 |
|||
改善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0 |
100 |
10 |
10 |
否 |
|||
城市综合管理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是 |
||
直属公园园区游客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否 |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2023年市政维护及园林绿化”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000万元,评价得分75.77分,评价等级为“中”。绩效评价发现了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项目资金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应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市政维护日常维修维护及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项目核减预算的工作建议;对“2020-2023年县城清扫保洁”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3092.5万元,评价得分75.47分,评价等级为“中”。绩效评价发现了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项目核减预算的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晓艳 023-70702811。